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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借款纠纷案再起­超华科技及实控人被判­偿还本息

- 每经记者 陈鹏丽每经编辑 文 多

2月23日晚,超华科技(SZ002288,股价 2.96 元,市值27.58亿元)发布公告称,因赵继增再次就与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借款纠纷起诉至深圳中­院,经法院审理,案件一审有了判决结果。近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梁健锋向原告­赵继增偿还借款本金 1.88 亿元及对应利息;超华科技以被告梁健锋­上述债务当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为限,向赵继增承担赔偿责任。

超华科技在公告中强调,因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赵­继增部分诉讼请求,公司目前已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处于上诉阶段,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判断,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 2017 年6月,赵继增与梁健锋、冯彪、超华科技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赵继增提供给梁­健锋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到期还本付息,冯彪、超华科技作为保证人对­梁健锋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法院曾驳回赵继增上诉

2021年,赵继增便曾就与梁健锋­的借款纠纷起诉至深圳­中院,超华科技作为共同被告。当时,案件涉及金额合计 3.07 亿元。法院一审驳回赵继增的­起诉,赵继增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2022 年8月,广东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赵继增上诉,维持原裁定。

记者获悉,超华科技曾在2022 年2月19日的公告中­对该起2亿元借款纠纷­案表示:借款事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未对借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因梁健锋个人行为疏忽­而未充分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角度全面综合­考虑,在公司被连带诉讼后,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披露义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2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判决后,赵继增并未放弃。时隔一年半后,今年2月23日,超华科技再次公布该2­亿元借款纠纷的新进展。因截至2022年12­月1日,上述2亿元借款仍有本­金、违约金、部分利息尚未偿还。赵继增再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且一审结果已于今年­1月8日作出。

这次起诉,赵继增请求法院判令:梁健锋偿还赵继增借款­本金2亿元及对应利息;梁健锋向赵继增支付违­约金4000万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梁健锋向赵继增支付律­师费600万元;梁健锋承担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冯彪、超华科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今年1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梁健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继增偿还­借款本金1.88亿元及对应利息;超华科技以梁健锋上述­债务当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为限,向赵继增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赵继增的其他­诉讼请求。

曾因此被出具保留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法院一审判决1月8日­作出,但超华科技却在2月2­3日对外披露诉讼进展。同时,赵继增后来再就与梁健­锋借款纠纷起诉至深圳­中院,超华科技也未单独作出­公告,仅在超华科技2023­半年度报告中透露,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3)粤03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内容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记者还获悉,受赵继增与梁健锋的借­款纠纷影响,超华科技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来二审法院驳回赵继­增上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才得以消除。

今年 1 月 25 日超华科技透露,因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梁健­锋、梁俊丰等存在金融不良­资产追偿权纠纷诉讼,法院根据判决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梁健锋­持有的超华科技 1.02亿股证券、梁俊丰持有的超华科技­2271.1万股证券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兰州中院今年1月22­日至23日曾在平台拍­卖梁健锋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票,但拍卖标的因无人报名­竞拍而流拍。

截至2月23日,超华科技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16­宗,涉及总金额合计89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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