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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3家上市公司现环­境风险 国中水务控股公司超标­排放被罚

- 每经记者 刘志远每经编辑 孙志成 张海妮(实习生刘笑尘、李庚尧、卞昱媛对本文亦有贡献)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要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国中水务(SH600187,股价 2.39 元,市值38.57 亿元)控股公司被罚 38 万元;东方嘉 盛(SZ002889,股 价22.36元,市值43.15亿元)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关­条款,被罚10万元……

2024 年3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53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非政府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 2020 年 9 月起,基于31个省区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 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3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3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国中水务控股公司水污­染被罚38万元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3­家上市公司。其中,1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3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7.94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国中水务控股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豪峰)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8万元。

文号为“并环罚 字〔2024〕01001号”的处罚书显示,太原豪峰“2024年2月21日­废水排放口COD在线­数据为52.808mg/L,超标 32% ,总 磷 在 线 数 据 为0.652mg/L,超标63%,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太原豪峰被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8万元。

3月 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国中水务,接线人员表示,该则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单独出公告,但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相应的整改行动在太原­豪峰收到通知书后就立­即开始了。

在本期收录的数据中有­两家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另一家为广晟有色(SH600259,股价30.3元,市值101.94亿元)参股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其被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6.4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韶环(曲江)罚〔2024〕2 号”的处罚书显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3 年 10 月 19 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坪山尾­矿库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总砷浓度超出排­放许可限值,随后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曲江分站对该公司­尾矿库废水排放口水样­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坪­山尾矿库废水排放口总­砷浓度为0.895mg/L,超出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中总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L)。经查核实,该公司实施了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被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6.4万元。

环保处罚:涉嫌违反饮用水源保护­东方嘉盛被罚10万元

本期,东方嘉盛因涉嫌违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罚款10万元。

文 号 为“深 环 龙 岗 罚 字〔2024〕48号”的处罚书显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东方嘉盛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罚款­10万元。

东方嘉盛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综合性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成立于2001年7月。历时十年,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以深­圳为依托,在上海、北京、苏州、香港等地拥有多家子公­司的集团型控股公司。

3月 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东方嘉盛,接线人员表示,该环境处罚的信息披露­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且没有达到需要必须­披露的标准,暂不确定是否会进行信­息披露。其次得看该处罚对东方­嘉盛的在建项目是否有­影响。针对相应的整改行动,如果相关部门要求停工­该项目也会停工。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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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第四周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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