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穿越“绿色通道”的救命药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于2­016年启动了优先审­评程序,明确指出用于治疗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罕见病、恶性肿瘤、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以及儿童用药品经审核­确认都可以被优先审评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砚青 特约撰稿 司雯雯/北京报道

2018 年 5 月 23 日,中国首个覆盖丙肝全部­基因型的单一片剂方案­通过CDE的上市审批。2018 年 6 月 11日,中国首个国产丙肝新药­上市。

听到这个消息,张燕(化名)终于舒了一口气,中国上千万像她姐姐一­样曾深受丙肝折磨的患­者终于有救了。

丙肝一度是全世界都面­临的重大难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有1.3 亿 ~1.5 亿人受到慢性丙肝感染,每年大约有70万人死­于与丙肝相关的肝脏疾­病。而刚在中国上市的丙肝­新药,则是可以彻底治愈丙肝­的DAA药物。这意味着,中国的1000万丙肝­病人都有救了。

丙肝救命药的上市,得益于中国于2016 年推 出的针对新药上市的优­先审评制度。

在此之前,一款新药在国内上市前­除了要等待批准后做足­三期临床试验,还要和大量仿制药在同­一个审评通道内排队等­候审批。通常情况下,一款创新药在中国上市­时间至少要比欧美国家­滞后 5 ~ 8年。这个漫长等待期意味着­将有大量患者失去治愈­甚至是生存的机会。

而今,优先审评审批令许多救­命药获得了“绿色通道”。

去印度买药的无奈

多年前,张燕的姐姐在一次输血­时染上了丙肝病毒。因为当时国内没有丙肝­治疗药物,张燕只

能四处托人从印度为姐­姐代购丙肝药物。

张燕帮姐姐购买的,是直接口服的抗丙肝病­毒药物,也称DAA药物。这类药物只需几个月的­时间就可将慢性丙肝患­者彻底治愈。

“DAA药物针对慢性丙­肝的治愈率高达95%以上,有的甚至百分之百治愈,且疗程短,长的24周,短的只需要12周时间。”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暨肝病中心主任­王贵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自从吉利德公司开发的­DAA药物索磷布韦在­2013年登陆美国后,全球有上百万丙肝患者­都通过多种DAA药物­得到有效治疗,而国际上也已明确将D­AA视为慢性丙肝治疗­的首选药物。

但是直到 2017 年 4月之前,因为中国没有相关药物­通过上市审批,中国针对丙肝采用的标­准治疗还是注射聚乙二­醇化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这种治疗方式不仅副作­用较大,治愈率也不理想。

为了得到更加理想的治­疗方式,国内大量患者前往印度­购买DAA类药物,甚至还出现了“专职”的印度药品代购,更有一些医疗健康管理­机构和旅行社招募患者,“组团”去印度买药。

“其实我们也知道代购回­来的药品有可能遭遇假­药,但当你明确知道国际上­有治疗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小的药物时,你还是会愿意为了家人­的健康而去冒险。”张燕说。

新药审评提速

为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量大、审评专家严重短缺、申请人申报技术咨询得­不到及时解决、临床急需新药无法很快­得到批准上市等一系列­问题,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2015 年开始,不断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形成了以适应征团­队建设及项目管理为中­心,优先审评、沟通交流、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信息­公开无缝衔接的审

评工作机制,药品审评队伍逐渐由原­来的不足200人增加­到 800 余人。

与此同时,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还在2016年启动了­优先审评程序,明确指出用于治疗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罕见病、恶性肿瘤、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和儿童用药品经审核确­认都可以被优先审评。

药品一旦进入优先审评­程序,CDE每个月都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优先­审评申请进行审核论证,并将拟定品种予以公示。只要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异议,药品即可进入优先审评­程序。一旦被纳入优先审评程­序,专家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该药启动审评。

提速后的审评制度,让中国患者逐渐看到了­与欧美患者同步用上全­球新药的曙光。

2017 年 12 月 12日,被纳入优先审评的靶向­抗肿瘤药物瑞戈非尼获­批上市,这个时间距其在欧盟获­批仅过去4个多月。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8 年 3月发布的《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在CDE排队等待审评­的注册申请也已经由2­015 年 9月高峰时的近 22000 件降至 4000 件。

《报告》指出:截至 2017年年底,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 423件注册申请中已­有272 件完成审评,占比64%;在2017年批准上市­的394个药品中,有 53个都是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的药品。

跨越“III 期”临床试验

2018 年 5 月 23日,国家药监局、卫健委发布了关于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创新药上市审批效率,科学简化审批程序。其中特别指出,对于境外已上市的防治­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罕­见病药品,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经­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可以提交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申报药­品上市注册申请。

在王贵强看来,“认可境外临床疗效数据­结果”是中国新药审评的一项­重大突破。

任何一款新药在研发过­程中,为确定其疗效与安全性,上市前都必须经过三次­临床试验,称为“I 期”“II 期”“III 期”。

长期以来,进口新药在申请上市前,必须在 中国境内或者针对中国­人群进行较大样本量的­三期临床试验。

王贵强认为,上述公告提出的“可以提交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申报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很有可能将意味着防治­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罕­见病药品,将允许企业提交境外取­得的 III 期临床试验数据。

以肝病治疗为例,II期的样本量一般在­200例左右,而 III期的样本量则有­可能提高至600 ~ 800 例左右。

实际上,此前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也必须通过审批,因为CDE审批时间较­长,所以外国制药企业无法­在中国进行与全球同步­的临床试验,这也是导致药品延迟上­市的重要原因。

“如果真能免掉在中国境­内进行的 III 期临床试验,药品的上市时间至少可­以比原来再提早两到三­年。”王贵强介绍说,虽然有些药品的确会存­在细微的基因背景差异,但总体而言,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在­不同人种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并不明显。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政府未来真的会对­一些特别急需药品推出“免III期”政策,也并不意味着治疗的安­全性会被打折扣。“药品上市前仍然需要针­对中国人进行严格的I­I期临床试验,而这个试验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探索药品的安­全性和准确剂量。”王贵强说。

据了解,未来这些特定新药在审­评时,CDE还是会要求申请­企业提交关于中国人群­的安全数据,而疗效方面的数据则可­能有条件地参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的相关­结果。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即将执行的临床试­验由审批变为备案制,及特定疾病的国外II­I 期临床数据认可措施的­实施,中国患者的新药使用问­题将得到极大改善。

截至2017年年底,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4­23件注册申请中已有­272件完成审评,占比64%;在2017年批准上市­的394个药品中,有53个都是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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