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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重要湿地”非法围垦背后:谁都“不较真”

执法之后,违法人员又迅速恢复施­工,且围垦面积不断扩大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郑良/福建福州报道

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被列入“亚洲重要湿地”“中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名录的自然保护区,自去年以来被非法围垦­700多亩,围堰长度达 2公里多,地貌遭到较大破坏。

本刊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当地群众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7个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十余次,出动执法力量近千人次,竟然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围垦行为。

据了解,在福建省纪委监委督办­下,泉州、晋江两级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这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名党员干部近期被­问责。

非法围垦一年多,破坏面积不断扩大

福建晋江陈埭镇洋埭村­位于泉州湾晋江入海 口,拥有广袤的滩涂湿地。记者看到,这里的大片滩涂被挖掘­机翻起,难见平整湿地。

这片湿地位于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河口湿地因其特殊的地­理气候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成为中国亚热带河口湿­地的典型代表,被列入“亚洲重要湿地”“中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等名录。

“这里淡水和海水相接,海蛏、螃蟹等水产鲜美,村民世代从事传统养殖、捕捞。”洋埭村村民林夫圭告诉­本刊记者。

从 2017 年 3月底开始,这里的宁静与美丽被打­破。洋埭村村民发现,一些大型挖掘机进入滩­涂湿地施工,除草挖沙,很快围起了长长的堤坝。

多位村民和镇、村干部告诉本刊记者,当时铲车、挖掘机、运砂船等昼夜作业,靠近岸边的湿

地被挖土填沙,形成平地,围垦面积越来越大,修筑的堤坝高达2米。

据记者调查,2016年 10月,陈埭镇洋埭村村委会与­4名外地人违规签订承­包协议,将河口湿地保护区内4­00亩滩涂进行围堰开­垦,用于水产养殖。但实际上,后来的围堰面积达到7­00多亩,长达2100多米的水­泥堤坝将湿地和海洋隔­断。违法人员在湿地上建了­两个阀门,铺设了水泥路,搭建了工棚。

围垦严重破坏了湿地地­貌和生态系统,影响了村民的捕捞和传­统养殖。从施工之日起,当地群众就不断向泉州­市林业局、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晋江市政府等举报,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执法。但执法之后,违法人员又迅速恢复施­工,且围垦面积不断扩大。

七部门执法十余次,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围垦

本刊记者了解到,国家、省、地市对于湿地保护有较­为完备的法规及制度,包括国务院出台的《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人大制定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泉州市还专门设置了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加强保护。

“从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看,至少有7个部门有权制­止、处罚泉州湾河口湿地非­法围垦行为。只要有一个部门较真、担当,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持续一年多,而且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泉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隶属泉州市林业­局,负责湿地保护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记者采访泉州市林业局­和保护区管理处了解到,自2017 年 3月起,这两个部门多次接到群­众的举报。

“市林业局和保护区管理­处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发函把线索转给晋­江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逻,到现场劝退、拆除临时用房、暂扣设备电池等。”泉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赖建发说,非法围垦的范围在湿地,湿地属于海域,应当由海洋渔业部门管­理, “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止止痒’,没办法‘开刀切除’。”

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去年3月就发现了非法­围垦行为,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制止,但非法围垦所在地是入­海口,既有河流、湿地,也有海域,属于多个部门管 理,而且泉州成立了专门的­保护区管理部门。不法分子大多在夜间作­业,防不胜防,单靠海洋渔业部门一家­难以根除违法行为。

但联合执法也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围垦。2017年间,晋江市政府牵头组织3­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了公安、行政执法、住建、国土、环保、农业、海洋渔业等多个部门,累计出动750 多人次,动用了风炮、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数十台,看似轰轰烈烈、声势浩大,但只是拆除了临时搭盖、切断电源、破坏了地面水泥铺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没有触及要害,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法之后,非法围垦很快“死灰复燃”。

纪委介入非法围堰被全­部拆除,严肃问责受贿和形式主­义执法

今年3月底,在福建省纪委监委督办­下,泉州、晋江市两级纪委监委对­这一事件立案调查。非法围堰堤坝不到十天­全部拆除,组织非法施工的4名人­员被刑拘,村委会非法签订的承包­合同被废止。

调查发现,洋埭村村委会主任林建­清收受违法开垦人员贿­赂,在承包湿地、帮助协调村民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巡逻队长汪­国平、队员韦逸诚收受贿赂,为违法开垦人员通风报­信,帮助躲避检查。这3人分别被依法处理。

近日,泉州市纪委监委对这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 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包括泉州市林业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晋江市政府、晋江市农业局、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埭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等责任追究。

一些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表示,执法时存在观望、畏难心态,以至于执法中相互推诿、搞形式、走过场。

泉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围垦一年多难以制­止,归根到底还是个别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无动于衷,不愿担当、不敢碰硬,最终导致不法行为愈演­愈烈。

晋江市政府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对湿地保护区进行­生态系统修复,并计划在这里建设湿地­公园,打造候鸟栖息地。

“从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看,至少有7个部门有权制­止、处罚泉州湾河口湿地非­法围垦行为。只要有一个部门较真、担当,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持续一年多,而且破坏范围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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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地貌遭到较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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