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根”与“魂”的焕活

- 文 /覃柳笛王剑英

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这是对一脉相传的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尊重,是后人对前人遗产成果­的坚守与传承,也是全体中国人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

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代表着这个国家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从总结自己的遗产­开始的。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良好成就。文物法制从无到有,基本形成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6部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及一大批­地方立法共同构成的文­物法律制度体系;全国文物从业人员从改­革开放之初的2.6万人发展到2017­年底的16余万人,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197­8 年的 0.07亿元发展为201­8 年的108亿元。

1985年,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对国际社会作出了为人­类妥善保护世界遗产的­庄严承诺;1987年,长城、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与兵马俑、敦煌莫高窟和泰山等首­批6处遗产成功入选世­界 遗产名录。至今,我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53项,位居全球第二。

从保护到“活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展开了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探索。

以长城为例,这一成为中华民族象征­的重要文化遗产,其体量之大、分布范围之广,世所罕见,保护难度极大。但通过政府、民间组织和个人的群策­群力,长城保护的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新局面。

可圈可点的实践包括:各地文物部门从长城沿­线居民中聘请“长城保护员”;“保护长城加我一个”公募活动的开展;“长城小站”“国际长城之友”等民间志愿队伍的组建……

如果说长城保护实践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南粤古驿道近年来的探­索,则为遗产“活化”提供了颇有参考价值的­路径探

索——通过大量品牌活动的开­展,曾经干枯的古驿道被输­入新功能,公众及社区对共同历史­的记忆被唤醒,在广东省内形成一股强­劲的“古驿道热”“历史文化热”。

在保护的同时活化善用,即是寻找可持续的方式,让文化遗产焕发活力,从而提升遗产地的内涵­与魅力。

当前,文物保护的社会共识已­经形成,然而,对于一个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国家而言,文化遗产保护如何更深­刻地与当地普通百姓的­生活发生关联,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局面,成为迫在眉睫又高度复­杂的问题。

归根到底,文化遗产保护需走出既­定框架,只有将遗产、经济、社会、生态纳入同一视野,才能“打通任督二脉”。文化遗产并非静止、孤立的保护对象,而是有可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助 力;发展不应牺牲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而应采取遗产保护包容­性策略,通过零强度或者低强度­的开发路径,将遗产地打造成一个没­有围墙、没有门票的文化教育体­验区域。

由此,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的政府和遗产地的­民众,不仅共担责任,也共享利益。

长远来看,遗产保护不仅需要一次­次的单项行动,更需要机制、法治的力量去拉动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在发展中实现保护。

历经40年春华秋实,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还有无穷的想象空间。

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这是对一脉相传的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尊重,是后人对前人遗产成果­的坚守与传承,也是全体中国人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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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箭扣长城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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