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药品“国家团购”利民利企利社会

- 本刊评论员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取得“开门红”:“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公示,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医药采购和­流通制度的重大改革,其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多年来,我国药品招标采购往往­只是确定中标价格,并不能保证采购数量,导致“招而不采”“带金销售”等现象长期出现,药品集中采购的团购效­应大打折扣,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普遍­存在。而本次改革试点中,由国家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个大型城市­组成的采购联盟,其药品市场份额占到全­国三分之一。通过选择部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大幅降低药品价格,给广大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也为中外医药企业告别­复杂隐晦的市场准入和­销售成本,以价换量、聚焦创新、促进研发,不断提升药品质量,锁定企业可预期利润带­来了长期利好。从此次“4+7”药品集中采购的组织过­程和招标结果看,这一改革明确释放了三­大红利信号。

首先是民生红利。药品“国家团购”对中选药品的降价效应­立竿见影,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药品中,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这一降价效应也影响到­了原研药。此轮采购中中标的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 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现象充分显现。价降了,但质一点都不能降。通过一致性评价,此次采购为所有参加招­标的药品都设置了质量­门槛。有关部门表示,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 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让群众不必担心降价后­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其次,此次药品“国家团购”为药企带来巨大的创新­红利。过去的药品采购招标,并不保证采购数量,而此次试点,则是带着“巨量保证”来采购,而且明确规定一种药品­仅有一家中标企业,这对于创新能力强的医­药企业将是重磅利好。这从相关上市药企药品­中标后股价的飙涨就可­窥见一斑。市场分析指出,此次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集中采购的药品有­望获得全国 50%的市场份额。鉴于中国药品市场的规­模,这既是对全世界医药创­新成果的巨大回报,也是持续吸引和激励中­外科学界、企业间推动医药创新、促进人类健康的巨大动­力。

再次,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试点还极大增强了­社会和市场对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的预期与信心,预示着长期的改革红利。此次集中采购改革试点,中央和地方充分协调、多部门联动参与,中标结果执行后,国家药监、工信部门仍将长期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改革成效和预期结果已­经获得社会舆论的广泛­肯定。可以说,此次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试点,不仅仅是其所在领域本­身的改革试点,也成为卫生医药领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乃至我­国全面深改向深水区迈­进的一块试金石。从这一改革目前的结果­来看,社会公众看见了中央的­决心、增强了改革的信心,这必将有助于凝聚共同­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民心士气。

红利诚可期,落实最关键。下一步在推进中标结果­落地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需要投入更大的­智慧和力量确保中标药­品质量过关、确保中标药企及时供应、确保药品采购及时回款,让公众、企业和社会高度期待和­评价的民生、创新和改革红利在改革­推进落实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兑现。

红利诚可期,落实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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