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低价老人团,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 刘洋(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近5年­来该院审结的因老年人­旅游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共27­件,约占整个侵权类案件数­的0.8%。虽然整体数量不大,但损害后果相对较重,其中两个案件造成老年­旅游者死亡后果,7件造成残疾。

对老年旅游者造成损害­结果的因素多样,如机械碰撞、交通事故、失足滑倒、动物致伤、游乐设备故障等。该类案件存在众多的侵­权主体,旅行社、地接社、租车公司等均需按比例­担责。部分老年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需要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一些老年人参加登山、骑行、徒步、海钓等项目,因远离城市和人群,遇到险情后救助难度大,容易失去黄金抢救时机。

旅行社采取低价策略吸­引老年人成团,压缩成本,降低品质,增加了安全隐患。“夕阳团”“银发团”的团员为老年夫妻或独­行老年人,而旅行社仅一至两个领­队或导游陪伴,很难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障。

因此,老年人参团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关注­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旅­行社提供的服务细节,价格过低的产品线路,往往以增加购物次数、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来­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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