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老人团,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近5年来该院审结的因老年人旅游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共27件,约占整个侵权类案件数的0.8%。虽然整体数量不大,但损害后果相对较重,其中两个案件造成老年旅游者死亡后果,7件造成残疾。
对老年旅游者造成损害结果的因素多样,如机械碰撞、交通事故、失足滑倒、动物致伤、游乐设备故障等。该类案件存在众多的侵权主体,旅行社、地接社、租车公司等均需按比例担责。部分老年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需要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一些老年人参加登山、骑行、徒步、海钓等项目,因远离城市和人群,遇到险情后救助难度大,容易失去黄金抢救时机。
旅行社采取低价策略吸引老年人成团,压缩成本,降低品质,增加了安全隐患。“夕阳团”“银发团”的团员为老年夫妻或独行老年人,而旅行社仅一至两个领队或导游陪伴,很难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障。
因此,老年人参团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关注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旅行社提供的服务细节,价格过低的产品线路,往往以增加购物次数、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来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