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投资风险自担
2018年,银行理财产品不再刚性兑付,“靴子落地”后,投资者的投资趋向根据自身需求出现了相应的转变。近日,央行关于黄金投资的相关文件中再次表明,各类黄金投资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
《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及代理销售的互联网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同时,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黄金产品时,应当向投资者说明产品特性,并提示相关风险。应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在开展业务前要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
黄金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需要向投资者明确提示这一投资产品的特性。对于投资者本身,在购买互联网黄金产品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调查。
黄金行情在此前经历十年牛市后,缓慢下行,至今仍然在底部平台运行。在黄金冲击每盎司2000美元一线时,媒体报道风起云涌,根据当时的信息,众多“中国大妈”携巨资冲入黄金市场,结局却是在顶部被套。
任何投资产品都具有其明确的专业要求。《暂行办法》之所以加入第十二条,说明监管部门还是担心一些机构会借助黄金这一百姓普遍认可的资产,做互联网金融衍生品、变相P2P产品。因此,提示风险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部分。
由于全球贸易问题、地缘政治等问题,美元等信用货币动荡幅度加剧,黄金作为被认可的硬通货,有可能成为新一轮投资热点。因此央行实施该办法,属于防患于未然,以保证黄金作为国家级别的战略储备以及民众可以自由买卖的重要资产,不被市场各类非法活动所利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始终需要认清投资是专业的事情,不要被短期行情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