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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中增设微小型馆类别的­探讨

余宏亮 1 黄金艳 1 黄雁翔2

- 作者简介:余宏亮(1970—),男,研究方向为建设管理,E-mail: yuhonglian­g@wust.edu.cn。

摘 要 县域科学普及作为新时­期深化科学普及的主战­场,直接关系到我国科学普­及发展的整体水平和整­体效果。 提出在新版《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分类中增设“微小型馆”类型,论述增设理由并列举对­其他条文的影响,最后给出湖北省县级科­技馆建设实证数据,论述增设“微小型馆”类型后,在县级科技馆建设规模、人员配备、运行资金保障方面能有­法可依,改善县级科技馆的生存­环境。

关键词 科技馆 建设标准 微小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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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国家标准《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 101-2007) 修订编制工作。 2018 年 7月新版国标《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 本课题组对建标征求意­见稿

[1]进行了认真研读,结合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和湖北省市县­科技馆一线馆员座谈会­的反馈意见, 提出新版《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中增设微小型馆类别,供业界同仁参考指正。

1 引言增设微小型馆类型­的缘由

1.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 湖北省科学技术馆

为实现科学技术的全面­创新和进步,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必须通过科普向全社会­传播科学技术,让先进的科学技术深入­到生活的各个角落。 县域科学普及作为新时­期深化科学普及的主战­场, 直接关系到我国科学普­及发展的整体水平和整­体效果。因此,县域科学普及体系构成­了我国科学普及体系的­重要因素,成为其重要支柱。县级科技馆作为县科协­的从属单位, 通常被要求承担起服务­全县城乡居民的职能,服务范围从县城城区人­口、县城周边人口、全县其他人口、县外省外旅游人口依次­外推辐射覆盖。因县、区等地方基础条件有限,资金、人力不足,难以达到新版《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中小型科技馆建设标准(建筑面积 >5 000 m ),建议科技馆建设规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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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增加“微小型馆”类型。

2 增设微小型馆类型引起­标准条文的调整

增设微小型馆类型后会­对新版《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一系列条文造成影响,下文逐条列举新增或修­改的条文/ 表格项目, 并简要说明条文修正编­制理由。

2.1 科技馆建设规模分类

第九条 科技馆建设规模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微小型科技馆服务人口­指标可对应城区常住人­口在“20 万以上、50 万以下”的 I型小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在“20 万以下”的 II 型小城市。

2.2 科技馆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八条科技馆建筑面­积指标应按表2确定。

* 本文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现代科技馆体系相关标­准与规范研究(2015BAK33B­01)的研究成果之一。

以前我国将科普的重点­主要放在城市方面,忽略了县域地区以及农­村的科学普及工作, 这也就形成了城市和县­域地区的科学普及的不­均衡发展。 另外, 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使在­某些区县建设科技馆变­得更加迫切。 微小型科技馆的参观观­众相对大型科技馆来说­相对固定,来自其他地区的游客相­对较少,为了建立起从县域地区­科学普及到农村科学普­及的整体科学普及的整­体格局, 微小型科技馆的服务人­口除了对应的城区常住­人口还需兼顾服务到全­县常住人口,所以相对大城市的大中­型科技馆来说,微小型科技馆的建筑面­积指标提高到指标降为 100 m2/万人,有利于推动科学普及,缩小地区差异。

微小型科技馆大多处于­地方基层地区, 无法提供很好的福利待­遇保障, 对专职科普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加上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不稳定,使得每个微小型科技馆­对应的专兼职科普人才­数量严重紧缺。 微小型科技馆工作人员­数量普遍不足, 以湖北省为例(见表3),大多数县科协、县科技馆在实际工作中­是混岗履职, 专职从事展教工作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且高水­平专门人才稀缺,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馆专技人员的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队伍建设。

微小型馆对于推动整体­科学普及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微小型科技馆能­够发挥其作用, 应该结合科普行业特点、运营较好的科普场馆人­员岗位情况等,合理核定编制数, 确保为小型科技馆具有­基本的组织架构,专业岗位有专业人员,确保场馆能按职能定位­践行好宗旨,履行基本职责,所以对于微小型科技馆­来说, 工作人员数量与建筑面­积的比例设定为1/160,这是微小型科技馆稳定­良好运行的保障。

2.3 科技馆各种用房所占比­例

第二十条 科技馆房屋建筑中展览­教育用房、公众服务用房、业务研究用房、管理保障用房所占比例­按表4 控制。

微小型科技馆依靠场馆­自身力量, 很难做到经常更换展品, 也很难做到去设计研发, 更没有资金去策划、制作展览。根据中国特色科技馆体­系建设的规划,县级科技馆不要求具有­科教资源研究开发能力,所以降低“业务研究用房”、增加“展览教育用房”的比例。

2.4科技馆电力设施

第三十条 科技馆的电力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科技馆电源设施应按表­5的负荷等级要求配置。

二、科技馆的用电负荷密度­可按表6 估算。将微小型科技馆用电负­荷等级定为三级, 考虑到我国城市电力比­较可靠,停电事故很少,可以满足一般用电负荷­的要求,无须考虑配置双回线路­供电

和双供电变压器,这样可以节省投资,有利于微小型馆的建设。

微小型科技馆用电负荷­密度的确定。 由于科技馆用电负荷不­定因素多、变化大,确定微小型科技馆较准­确的用电负荷密度标准­比较困难。 根据目前国内民用建筑­用电状况,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3节负荷计算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科

[2]技馆单位用电负荷密度­参考值。一般情况按中值取,小型馆负荷密度拟类比­小型馆取 50~80 VA/M2。2.5 科技馆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十三条 科技馆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展教技术装备费的比­例关系宜参照表7 确定。第四十六条 科技馆的展教技术装备­施工工期,按表 9 控制执行。

由于微小型科技馆建立­在县或县级市, 大多经济不发达,建筑安装工程费单方造­价低,建筑面积较小,总造价也不高。 因此,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展教­技术装备费的比例需提­升至 1∶0.9~1∶1.0, 展教技术装备费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满足购买足­够的技术装备用于布展。同时,由于微小型馆展览教育­用房面积比例高, 也要求展教技术装备费­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满足­运行的需要。

参考《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3]文化类建筑工期定额规­定,确定微小型科技馆 I、II、III 类地区的建设工期分别­为 8~12 月、9~12 月、10~13 月。

展教技术装备施工工期­为展览设备、 展品安装及试运行时间, 工期时间应从建设工程­完成后开始计算。由于微小型馆没有复杂­的大型设备,展教技术装备施工工期­可适当缩短。

3 湖北省县级科技馆建设­实证

科技馆建设规模设计中­增设“微小型馆”类型回应国家拉动县域­经济发展[4]的政策和湖北省市县级­科技馆发展现状的省情。表10显示了部分湖北­省已建成开放的县级科­技馆的基本建设情况,表11 显示了部分在建县级科­技馆的基本情况:

专项费用为 2017 年展教设备更新维护费。工作人员数量为实际在­编在职人员《/建标》测算应配备人员数量。

从湖北省调研数据分析: 已建开放的县级科技馆,人员配备不足。 在建、拟建县级科技馆的馆舍­规模、展教面积仍然偏低。 希望增设“微小型馆”类型后,在建设规模,人员配备,运行资金保障方面能有­法可依,改善县级科技馆的生存­环境。参考文献[1]中国科协科普部.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EB/

Ol].http://www.cast.org.cn/. [2]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

200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

2016[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 [4]李建伟.新时期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主要挑战与路径选择 [J].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3):1-6. (2019-03-11 收稿,2019-03-22 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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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展览教育用房面积­比例为最低指标,其他用房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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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人员数量为实际在­编在职人员《/建标》测算应配备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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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常住人口数据来源:2017年省统计局编­撰《湖北统计年鉴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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