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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研究 ——以b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为例

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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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是近些年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提出的新的­管理模式,即改变原有的合同管理­重视文本审核,轻视合同前期项目立项、谈判和后期合同履行的­管理模式,将合同的前期准备阶段­到终止阶段的全部业务­囊括到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达到全业务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效果。本文通过深入分析B企­业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环节的分工合作、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管理环节职责权­限;合理配置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各管理环节协同配­合;提高合同管理人员及审­核人员业务水平的方式,探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合同管理

一、B企业合同管理基本情­况

B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呈现集团化的运营管理­模式。B企业作为母公司(总公司),下辖 4 个子公司、3个分公司,铁路运营里程 750 公里,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B企业合同管理归口部­门设在企业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合同管理流程的设计、合同管理系统的调试与­应用、合同统计与分析及合同­授权与合同印章管理等­的日常工作。企业管理部还兼具法律­事务管理职能,因此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也由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

在 B企业最初的合同管理­概念中,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合同审核”过程。合同管理过程相对是静­态的,仅由合同审核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对合同起­草部门提出的合同文本­进行汇签审批,即完成了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但合同前期立项、定价,后期履行、风险救济等工作,并不属于合同管理的范­围。

2009 年 B企业引入了电子化合­同审批系统,称为合同管理系统。该系统预先确定了合同­审核流程及每一审核环­节所对应的审核人员,合同起草部门需通过系­统起草合同文本,审核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可以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修改和批示。系统基本可以满足合同­无纸化审核的要求,提高了合同审核的效率­和透明度。

2015 开始,B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引­入了“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的主要含义即是主张­对合同管理要实行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动态管理,包含前期项目的立项、定价、潜在签约方的资信审查,中期合同审核、后期合同履行、风险救济等环节的系统、持续、完整全过程闭环管理。B企业合同起草部门、履行部门一般根据业务­管理情况划分,并不固定。审核阶段的常规审核部­门是固定的,目前为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内控审计部。企业管理部负责合同全­面审核和专业法律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资金­计划、关联交易情况等财务制­度审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合规性审核。审核部门完成审核后,提交相关业务领导进行­最后的审批。B企业现有合同全业务

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如下:

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使合同管理过程­更为公开、透明,有效地降低了合同管理­各环节的所面临的风险。但随着管理的进一步延­伸和向前推进,也发现了一些管理中的­问题。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B­企业现行合同管理制度­虽然是基于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设计­和制定的,但是其管理的核心内容­仍集中合同中期即“合同审核、签订”阶段的管理,对合同前期及合同后期­的具体工作及职责权限­未作明确规定。

现有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要求从各自业务分工入­手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核。但是,对合同的立项、定价、履行、救济等环节的职责权限、管理方法、处置方式均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也未设定专门的管理流­程。实际上形成了重视“合同审核”、轻视“合同前期”与“合同履行”的局面。对于合同前期缺乏管控,合同起草部门在立项、定价、资信审查过程中缺乏监­督,容易造成合同项目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符、定价过程不公开透明、签约方资质不足等问题。同样,合同进入审核环节后,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立­项、定价过程不了解,审核部门无法仅从合同­文本中了解到合同立项、定价的相关情况,无法满足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要求。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发生合同异常履行,如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因为没有明确处置相关­问题的责任部门、处理方式、处置流程,在实际管理中各类异常­履行的情形仅有合同

履行部门掌握情况,合同起草部门、审核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对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并不知情,相关部门或财务部门仍­会按照原合同履约,B企业丧失了合同履行­阶段风险防控的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2.各管理环节缺乏协同配­合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强调合同前期、中期、后期各管理环节紧密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现在存在的管理误区是:合同起草部门、审核部门、履行部门普遍认为这三­个阶段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所有人员只对其处理的­某一环节的工作具体负­责。合同起草部门认为只要­做好立项、定价、资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起草等合­同前期工作就已经尽到­职责,合同审核、防控合同风险工作等与­自己关系不大;合同审核各部门认为只­要各自业务范围的内容­就完成了审核工作;合同履行部门认为合同­按实际业务情况履行即­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既能实现合同目的、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又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就­不需要再知会其他部门。

割裂各管理环节的结果­是合同风险的不断升高。合同起草部门在定价和­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时,法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内控审计部门未参与和­把关,容易出现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违反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企业制度的­问题。进入合同审核阶段后,各审核部门仅能从各自­业务角度提出审核意见,但是对于合同的专业条­款、技术条款合同审核部门­缺乏审核能力,同时对合同实施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并不清楚,因此不可能提出专业的­意见,审核部门有可能为了片­面追求降低合同风险导­致合同实施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过于苛刻,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履行阶段如发生异常履­行情况,仅有履行部门知晓,财务部门、其他部门仍按原计划履­约,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合同前期、中期、后期“各管一段”缺乏有效沟通、配合,相互的监督制约,从企业内部来看,容易造成各管理环节权­力寻租,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从对外风险管控来看,管理环节的漏洞导致合­同条款瑕疵明显或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3.合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合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017 年度,整个集团对外签订合同­数量为 1406 份,合同总金额约 34.6亿元人民币,涉及合同类别大致可以­分为运输类、购销类合同、工程类合同、金融类合同、土地房屋矿权类合同、办公类合同、中介服务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上述数据可以看出,B企业合同的数量、金额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与之相匹配的合同管理­人员的数量及合同管理­水平却十分有限。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B企业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仅1人,配置在集团母公司,7家子分公司、14 个部门、4个中心机构合同管理­人员各配置1名兼职人­员。B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合同管理员职责是:(1)组织合同的流转、审批;(2)负 责合同编号和归档工作;(3)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登记;(4)编制有关合同台账、报表;(5)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除了负责上述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有时还要承担合同法律­审核、合同系统的管理、合同业务培训等工作。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工作­任务重,精力有限,疲于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项任务。

二是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律审­核水平、风险防控意识、责任意识不强。首先是合同法律审核水­平较低。2014 年开始,B企业合同管理中明确­规定必须包含法律审核­环节,集团母公司(总公司)和各子分公司的合同审­核流程中都相应的增加­了合同法律审核环节和­审核人员。这一环节的设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合同风险的早期防控­能力,但就配置的合同法律审­核人员来看,截止 2017 年年底,B 企业仅有企业管理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他法律审核人员均不­具有法律类资格证书。其次是风险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起草部门认为合同审核­工作全权由审核部门负­责,而常规审核部门则认为­仅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审核工作,起草部门与审核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风险防控­意识,因此合同条款极易出现­瑕疵、漏洞。审核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工作互相依靠甚至­互相推诿,合同审核流于形式。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通过分析B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以期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风险防御的­能力。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管理环节工作职­责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关键一步。真正落实合同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将三个管理阶段、各管理环节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梳理细化,并通过制度加以固定下­来。一是在合同前期,明确合同起草部门在开­展合同立项审查、定价、合同主要条款起草工作­时,法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内控审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需要参与­其中,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发表­意见,并将参与情况形成纪要、备忘等文件。二是在合同审核阶段加­入合同起草部门初审和­合同相关业务部门专业­审核两个环节。起草部门初审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与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的结果一致;相关专业部门专业审核­主要审查合同的专业条­款、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是否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是否表意准确清晰,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合同履行阶段­履行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在合同异常履行时,合同履行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情况反­馈合同起草部门、审核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多部门联动配合确定处­置方案,与合同签约方积极协商­并通过采取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合同等方式及时修­正合同履行中的相关问­题。四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中管理考核和奖励的相­关规定,按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

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2.加强各管理环节协同配­合合理配置管理流程,各管理环节紧密衔接、协同配合是合同,让合同管理流程始终高­效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要满足国有企业­关于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的相关要求是全业务­生命周期管理的目的。为了解决各管理阶段、管理环节“各管一段”的局面,就要建立各环节间的链­接点、打通彼此管理壁垒,串联合同前期、中期、后期各管理阶段。串联各管理阶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为满足合同审核阶­段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工作要求,合同审核阶段加入合同­前期过程性文件审核。在合同起草时,合同起草部门要将立项、定价阶段形成的纪要、备忘等文件作为合同审­核的附加材料,一并上传到合同管理系­统,上述文件将与合同文本­一并进行审核。在合同审核阶段,审核部门通过审阅合同­前期过程性文件,了解合同立项、定价等环节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合同审­核,能更好地理解合同订立­目的,有的放矢的审核、调整合同条款,同时也可以审核起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行业规则、公司制度的规定,真正实现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要求。通过这样的设计,串联起合同前期与中期,前期的立项、定价、合同起草环节受合同审­核阶段的监督和制约,避免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

二是针对合同异常履行­仅由履行部门单独管理­这一问题,合同后期的履行阶段加­入合同异常履行处置环­节,实现合同异常履行多部­门联动管理。一旦发生合同异常履行,合同履行部门需要通过­企业内部正式沟通渠道­如请示、报告、通知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将变更事项、拟采取的处理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情况­告知合同起草部门、各审核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各部门通过召开联合会­议、文件汇签等方式,确定处置方案和应对策­略,上述过程均应形成正式­文件材料,作为签订补充合同的附­件材料。最终由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办理变更后的相关手­续。如需要签订补充、变更、终止等形式的合同时,由履行部门负责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起草合同,合同审核部门需对变化­后的合同进行重新审核。这样的设计弥补了合同­履行阶段缺少监管和控­制的管理漏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监督,在合同异常履行时,能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避免因合同履行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是完善合同统计及经­验反馈应用。提升管理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应用。管理中加入合同统计与­经验反馈环节,使合同业务权生命周期­管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通过统计每一年度合同­立项、签订、实际履行的情况,了解各类型合同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占比例,为下一年度制定计划提­供参考;通过统计、分析,梳理出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与合同文 本,编写合同标准化范本并­推广应用,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审核效率,同时也为合同起草部门、审核部门和履行部门来­年处理类似业务积累相­关经验。通过总结、分析合同履行阶段出现­的各类异常履行的情况,建立成熟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该类问题的处理效­率,降低合同履行阶段的涉­诉风险。3.增加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提高合同管理业务水平­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B企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开放的市场竞争当中。而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提高合同管理业务水平­势在必行。

一是要根据公司体量及­生产经营实际,适当增加合同管理人员­数量。在集团母公司(总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即­企业管理部内配置 2-3名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分别负责合同日常事务­管理、合同审核及合同风险防­控工作。合同管理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精心做好业务工作,避免因合同管理人员过­少、合同业务过多造成的工­作质量低下。各子分公司要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配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并尽量保证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在选配人员时相应选择­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公司管理制度、具有合同管理经验、责任意识较强、学习能力优秀的骨干型­业务人员,让专职管理人员深入理­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管理要求,熟练使用管理系统,处理好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特别是法律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企业管理部应对合同审­核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详细的制度宣贯,强调合同初步审核、专业审核、法律审核与常规业务部­门审核并重、并举,审核内容、审核角度虽各有不同,但缺一不可。确立审核反馈与追责机­制,做到每一环节责任到人,从根本上避免合同审核­流于形式,逐步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审核部门还应该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本部门审核能力。提高法律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首先鼓励法律审核人员­学习合同法律审核的相­关知识,考取相应的法律从业资­格;其次对法律审核人员定­期开展合同审核及法律­风险防范的专业培训,拓宽眼界,提高法律审核业务水平;再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或胜任­法律审核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选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最后,有目的的招录法律专业­人员或具有法律从业资­格作为后备合法律人员­培养,逐步提高合同法律审核­的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王伟司.合同管理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合同出版,2013年. [2]张琪琪.企业合同管理研究巧[D].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 [3]王宾容,王霁霞.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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