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风险分析
张 静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融资性贸易是近几年来广泛存在的一种贸易形式,中小民营企业在获取短期融资和增持信用方面受益匪浅。但由于市场监管和机制不完善,引发了重大经营风险和大量法律纠纷,给国有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本文分析了融资性贸易的成因、特征、表现形式及风险种类,提出了一些风险防范措施,国有企业可以从防范外部风险和优化运营模式等方面出发,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融资性贸易的风险。
关键词:融资性贸易;国有企业;风险防范
一、引言
所谓“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而国有企业参与的融资性贸易,逐渐演变为民营企业与大中型国有企业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利用国有企业银行背书能力,取得银行融资,国有企业获得固定收益的业务类型。该类型业务以贸易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常见于大宗商品领域。
融资性贸易业务发展过程中显现出极大风险,给国有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国资委自 2013 年以来多次印发文件,明确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2013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大宗商品经营业务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2017 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多次强调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清理、停止和退出融资性贸易业务,控制风险。
二、融资性贸易产生的原因和特征
1.融资性贸易产生的原因第一,市场中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自身抗风险能力不强,缺乏足够资信,银行融资能力差,面临市场供需矛盾及价格波动风险,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而国有企业实力雄厚,有良好资信,银行融资能力强,民企可借助国有企业良好银行信用,进行变相融资,达到融资快捷、成本低廉的目的。
第二,目前国内国际环境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加快转型升级创新是企业面临的难题。一些国有企业存在自身市场竞争能力低、转型升级能力差等问题,业务资金回报率低、盈利水平不高,但在取得银行信贷方面仍具有优势;而融资性贸易,可以迅速做大企业的营业规模,做大资金流,达到较好的业绩考核。
基于供需双方的利益要求,融资性贸易大行其道,成为近几年中常见的一种贸易形式,而由于贸易表现形式多样化,具有一定隐蔽性,其特征如下:
2.融资性贸易的特征第一,虚构贸易背景,或人为增加交易环节。第二,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上下游之间存在特定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