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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现状及 对策研究

李晓芳 武汉晴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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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受益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扩­大了途径,农产品国际贸易因此获­得了长效发展机遇。这一战略对于提升农产­品出口规模,调整农业产业原有的结­构和发展模式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农产品出口由于多­种原因存在多方面的问­题还需要解决,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到­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质量,所以有必要采取合理的­对策,实现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现状分析;农产品;对策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具有伟大的意­义。这一构想有利于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农产品国际贸易因此扩­宽了发展途径,农产品可以提升出口规­模,并转变原有的农业产业­结构,积极作用明显。但是由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原有的基础较为薄­弱,产品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产品出品易受到贸易壁­垒的直接影响,农产品业的国际贸易存­在不利条件。所以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要结合“一带一路”战略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

1.农产品贸易缺少优势在­近年来的发展中,我国加大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调整和优化力度,农产品贸易份额实现了­许多突破,在发展中实现了贸易的­持续逆差。但是从农产品的总体结­构来看,当前大宗农产品的进口­数量在持续增长,并且对进口农产品的价­格缺少控制权。所以产品价格处于大幅­波动中,而我国农产品出口缺少­优势,出口农产品存在低附加­值的不利局面,产品缺少品牌优势,难以形成竞争力。特别是当前国内农业发­展受到环境保护制约,农资产品和劳动力价格­快速上升以及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农产品出口难以实现价­格优势。

2.农产品市场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覆盖范围较小,由于市场结构不合理,贸易途径缺少广泛的渠­道,所以我国的农产品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较弱。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于­亚洲区域,而进口主要集中于美洲­地区,由于贸易缺少多元化,农产品贸易的风险较大,农产品价格容易受到影­响,一方面导致农产品贸易­的获利空间较小,另一方面粮食安全易受­到影响,所以农产品贸易要利用­好“一带一路”战略提供的发展机遇,实现市场结构调整。3.农产品出口的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难以形成竞争力。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原始产品和粗加工产­品,农业产品没有配套深加­工的产业体系,因此出品产品的价格较­低且缺少价格主导权。为了有效提升农产品贸­易的整体竞争优势以及­收益,贸易产品中还需要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注重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形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质农产品,以提升产品的出口效益。4.农产品出口易存在的贸­易壁垒当前,许多发达国家特别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进

口食品提升了检验标准。而我国的农业生产对于­农药残留的控制、转基因等缺少重视,农业生产中缺少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导致农产品出口由于绿­色壁垒受到影响,许多农产品由于检测不­合格面临着退货或索赔,贸易损失较大。此外,由于农产品的国际竞争­特别激烈,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产品不受影响设置多种­贸易壁垒,不断提升农产品的检验­标准和准入标准,农产品贸易壁垒的存在­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产­生不利的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出口受­到影响。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对策

1“.一带一路”战略形成的优势“一带一路”立足于合作发展,在多边机制下,贸易平台进一步扩大,通过区域合作可以实现­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发展。由于“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推动国际贸­易,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可以和沿线国家实现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合作,结为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关系,我国的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一带一路”战略可以打造出沿线国­家的合作平台,有利于推动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和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2“.一带一路”战略形成的发展机遇(1)有利于扩大我国的贸易­规模在近年来的发展中,我国的农业形成了高速­增长,许多农产品在无序发展­中存在严重的过剩问题。由于农产品存在供过于­求的不利局面,农产品的利润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农业产业难以实现健康­发展。而“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扩大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和出品区域,增加农产品销路。“一带一路”扩大了贸易合作的平台,沿线国家的贸易更加便­利,有利于消除原有的贸易­壁垒,构建出有利于贸易发展­的区域环境。(2)有利于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到许多农业国,这些国家的农业基础较­为落后,整体农业水平低于我国,因此我国与沿线国家开­展农业贸易合作具有互­惠互利的基础。我国的部分农业项目也­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在“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借助“一带一路”有利于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合作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产升级,农业产业结构通过调整­会更趋于合理。此外,我国的国际贸易在发展­中,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农产­品贸易的成功经验,有利于提升农业产品的­科技水平,实现我国的农产品深加­工和广泛合作。

(3)有利于发展互补市场

我国在农业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有互补性,农业产品出品可以扩大­市场。我国与沿线国家通过多­领域的深层合作可以扩­大我国家农业产品在全­球的占有率,另外,通过进口我国急需要的­农业产品,以利于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结合农业产品­贸易已达成了多方面的­合作意向,为农业经济的区域一体­化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以大力发展优势­产品并被补齐发展中的­短板,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式

1.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扩宽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领域,获得了发展机遇,所以国内的农产品贸易­要利用好这一机遇,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来提­升产品竞争力。农业生产要改变原有粗­放式的低效益发展模式,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农业产业要通过产品的­深加工和产业链的优化,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我国的农产品在有品牌­发展意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借助“一带一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2.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在传­统的贸易模式下,农业产品的供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弊端,所以国际贸易存在交易­撮合难度大,交易效率低,贸易成本高,资金难以快速周转等多­种不利局面。而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体现在可以消除原有的­贸易弊端,农产品国际贸易可以方­便获得交易机会。“一带一路”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实施创造了发展机遇条­件,农产品贸易实现了交易­过程的信息化。当前,国内的农产品贸易要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发挥优势作用,解决存在的制约问题,要树立网络营销意识,推动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

3.充分利用互联互通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比如物流、结算、贸易投资、海关、检验检疫、金融等多领域的合作。“一带一路”为农业产品的国际贸易­的互联互通创造了发展­条件,沿线各国贸易的得以多­领域合作,自主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了沿线各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自由化。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要­充分利用互联互通实现­农业贸易的升级。

四、结语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虽然有利于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但是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还要解好多方面的问题。为此。我国的农业要利用好发­展机遇,采取多种措施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优化贸易途径,借助“一带一路”发展农业。

参考文献:

[1]徐宏源.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变化趋势特征分析[J].江西农业, 2017(4).

[2]郭向鹏“.一带一路”: 现代农业新机遇[J].农业发展,2016(8). [3]程立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农业发展[J].农村经济,2017(2). [4]田海霞.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J].知识经济,2017(6).

第三,贸易标的由对方实质控­制。第四,直接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方式变相提­供资金。

三、融资性贸易类型

以下从合同买卖角度,将融资性贸易分为三个­类型,也是最常见的法律关系­类型。在这种法律关系中,至少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或委托方和受托方)两方当事人,必要时存在第三方。融资性贸易表现为买卖­合同形式,资金供给方为融资企业­直接提供资金。

1.代理采购类型受托方(资金供给方)根据委托方(资金需求方)委托,在收取委托方保证金后,向指定第三方进行物资­采购,受托方收取固定收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物资销售给委托方的业­务模式。

此类型中,委托方和第三方企业(即资金供给方的上下游­企业)有可能是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明显具有托盘性质。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如果不对同一委托方或­关联企业核定业务规模,存在敞口资金风险放大­的可能,进一步加深业务风险。2.保值销售类型买受人(资金供给方)与出卖人(资金需求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受人依据市场价格预­先支付出卖人一定比例­的采购货款,取得货物所有权;双方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销售,到期扣除约定收益后支­付出卖人尾款,未销售部分出卖人进行­回购。

实际业务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货物实际未­销售,由出卖人全额回购的情­况。货物实际未真实流转,仅有资金流和票据流。3.闭合循环型受托方(资金供给方)与委托方(资金需求方)签订合作协议,委托方为生产企业,受托方为委托方采购原­材料,用作委托方生产使用,待成品生产出来后,受托方监管成品库存,委托方负责销售,约定期限内支付委托方­固定收益。

该业务模式下,一旦业务中止,受托方抽离资金,可能导致委托方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出现异常,而受托方是否能有效监­管成品库存,通过变现弥补损失,充满不确定因素。

四、融资性贸易的风险

1.资金风险融资性贸易是­以贸易为形式、融资为实质的业务,货物的采购和销售环节­均由资金需求方组织开­展,资金供给方一般既无采­购资源,又无销售渠道,在贸易链条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资金需求方多为中小­民营企业,资信水平较低,自身抗风险能力差,一旦生产经营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就有毁约的风险。国有企业则成为最后支­付人,承受巨大损失。

2.法律风险第一,法律性质不明。由于融资性贸易不具有­贸易实质,交易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可能判定为不具有真实­买卖合同性质,而被认定为以贸易手段­开展的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相关贸易合同等可能被­判定无效。

第二,货权归属不清。融资性贸易中,由于资金供给方不掌握­货权,存在空转走单的可能性,资金支付后既无货物实­际交付,又无提单或仓单等权利­凭证,且煤炭、钢材等大宗物资作为标­的物不特定,导致一旦发生纠纷,由于货物主权不清,资金供给方不能证明货­权归属,会陷入钱、货两失的困境。

3.税收风险第一,增值税风险。虚开链条涉及上游的冶­炼制造和进口企 业、横向的商贸企业、下游的核心企业,还会为出口骗谁提供业­务流、票流、资金流的假象和便利。一旦上游虚开问题爆发,必然导致抵扣链条的断­裂,造成大量非正常户走逃、失控发票和欠税难以追­缴。

第二,所得税风险。融资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运作方一方面全­部列支融资成本费用,制造巨亏假象;另一方面隐匿放贷贴现­收益,逃避缴纳所得税,造成其整个链条上税收­的大量流失,主张黑市金融,破坏正规市场“资金蓄水池”和“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五、融资性贸易风险防范

1.持续优化经营模式,严控融资性贸易业务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2017 年两会期间,在被记者问及央企负债­情况时表示,“未来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是要严格禁止的。”融资性贸易资金占用大、盈利水平低、业务风险高、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对等,潜在较大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应当增强风险­意识,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和财­务承受能力,审慎决策,依法规范经营,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空转走单类虚假贸­易业务。2.强化内控体系,防范运营风险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明确企业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作用,完善业务前期论证、立项决策、谈判签约、合同履行全过程风险防­范机制,深入业务合法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评价,强化审计监督,实现持续改进优化。

3.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严格­中小企业合作准入资质­条件,及时修订完善客户考察­评价和准入标准。谨慎选择资金实力不足、资信度差以及兼营贸易、融资、担保业务的中小客户。优化客户风险计量方法­和评估策略,科学建立客户动态量化­考核和风险防范体系,对客户的整体实力、业务规模、合同执行情况、处罚情况等方面综合量­化考评,提高客户风险的预见性­和防范能力。加强客户信用额度管理,严格客户信用额度的审­批程序和授权权限,及时采取增信措施。

六、结论

融资性贸易给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挑战,存在资金、法律、税务等多重风险,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活力。国有企业固然有其机制­僵化、市场竞争力不足等缺点,仍不能作为其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借口,国有企业应加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多种有效保护手段,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1]隋换新.融资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应对.税收经济研究, 2017年第2 期.

[2]张忠民.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应注意的问题.经营与管理,2012 年第5 期.

[3]王峰,石睿.全面解析融资性贸易的­七大交易模式.微信公众号:天同诉讼圈.

作者简介:张静(1983.03- ),女,汉族,河北人,经济师,本科,贸易,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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