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Newspaper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上海列入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近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发文, 上海、 浙江、 江西、 山东、 湖南、 广东、 四川等 7个省份被列为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为建设主体, 鼓励在中医药服务体系、 人才培养、 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共同做好 “必答题”, 结合各省市中医药特点,答好 “特色卷”。
上海以此次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 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努力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当好改革排头兵、 创新先行者。 建设过程中, 将坚持示范区建设高标准高站位,聚焦制度创新, 着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同时, 突出上海特色, 明确示范区建设五大战略定位。 一是服务 “健康中国”战略, 充分依托上海作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优势和海派中医特色, 着力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高地。 二是服务 “中西医并重” 方针, 深入探索中西医结合管理模式、 运行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在构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上体现新作为。 三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三省一市共建中医药传承创新一体化发展平台,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引领者。 四是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着力打造中医药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五是服务上海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推进中医药全面融入经济、 贸易、 金融等发展, 探索中医药融合发展新路子。
示范区建设还将聚焦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核心问题、 关键环节, 在社会治理、 财政投入、 医保支付、 中医院发展、 医联体、特色人才、 中西医协同、 标准化、 科技创新等 9 个方面, 提出了 24 项制度创新重点任务, 努力构建 “规划引领、 内涵导向、系统评价、 多元激励、 提升能级” 五位一体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链。 一是立足公立中医院这一主体, 依托国家中医医学中心、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 “政产学研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机制, 激发中医药临床研究科技创新动力和高水平人才成长活力。 二是运用医保支付这一手段, 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 按疗效价值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快构建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多元支付体系。 三是突出社会治理这一重点, 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街镇和特色示范学校建设, 完善中医药进社区、 进校园制度, 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模式。 四是聚焦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关键, 重点落实 《医教协同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创新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 五是强化中药质量监管这一支撑,通过实施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等, 推动全面实施中药质量分级标准。上海将按照国家要求, 在 “促进中西医协同”“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方面, 答好 “特色卷”。一是促进中西医协同方面, 建立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评价制度, 健全协同发展政策体系; 以上海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为抓手, 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 依托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 探索重大关键理论及技术突破。 二是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方面, 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创新有效机制, 将标准化贯穿中医药全产业链; 系统推进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建设, 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平台, 不断提升 “中国标准” “上海标准” 国际影响力; 提升海外中医中心能级, 打造融海外中医药人才培养、 科研合作、 文化交流、 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开放基地。 三是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 优化科技财政投入机制, 研究设立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 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以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核心, 整合各方优势资源, 构建高水平循证成果产出机制;围绕临床需求和若干重点领域能力提升,布局建设重点科研平台。
示范区建设将重点强化支撑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并将创新建立区域中医药发展“上海指数”, 健全中医药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中医药主体责任, 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