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Newspaper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上海列入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近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发文, 上海、 浙江、 江西、 山东、 湖南、 广东、 四川等 7个省份被列为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为建设主体, 鼓励在中医药服务体系、 人才培养、 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共同做好 “必答题”, 结合各省市中医药特点,答好 “特色卷”。

上海以此次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 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努力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当好改革排头兵、 创新先行者。 建设过程中, 将坚持示范区建设高标­准高站位,聚焦制度创新, 着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同时, 突出上海特色, 明确示范区建设五大战­略定位。 一是服务 “健康中国”战略, 充分依托上海作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优势和海­派中医特色, 着力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高地。 二是服务 “中西医并重” 方针, 深入探索中西医结合管­理模式、 运行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在构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上体现新作­为。 三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三省一市共建中医药传­承创新一体化发展平台,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引领者。 四是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着力打造中医药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五是服务上海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推进中医药全面融入经­济、 贸易、 金融等发展, 探索中医药融合发展新­路子。

示范区建设还将聚焦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核心问­题、 关键环节, 在社会治理、 财政投入、 医保支付、 中医院发展、 医联体、特色人才、 中西医协同、 标准化、 科技创新等 9 个方面, 提出了 24 项制度创新重点任务, 努力构建 “规划引领、 内涵导向、系统评价、 多元激励、 提升能级” 五位一体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链。 一是立足公立中医院这­一主体, 依托国家中医医学中心、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 “政产学研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机制, 激发中医药临床研究科­技创新动力和高水平人­才成长活力。 二是运用医保支付这一­手段, 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 按疗效价值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快构建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多元支付体系。 三是突出社会治理这一­重点, 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街­镇和特色示范学校建设, 完善中医药进社区、 进校园制度, 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模式。 四是聚焦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关键, 重点落实 《医教协同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创新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 五是强化中药质量监管­这一支撑,通过实施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等, 推动全面实施中药质量­分级标准。上海将按照国家要求, 在 “促进中西医协同”“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方面, 答好 “特色卷”。一是促进中西医协同方­面, 建立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评价制度, 健全协同发展政策体系; 以上海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为抓手, 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 依托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 探索重大关键理论及技­术突破。 二是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方面, 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创新有效机制, 将标准化贯穿中医药全­产业链; 系统推进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建设, 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平台, 不断提升 “中国标准” “上海标准” 国际影响力; 提升海外中医中心能级, 打造融海外中医药人才­培养、 科研合作、 文化交流、 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开放基地。 三是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 优化科技财政投入机制, 研究设立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 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以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核心, 整合各方优势资源, 构建高水平循证成果产­出机制;围绕临床需求和若干重­点领域能力提升,布局建设重点科研平台。

示范区建设将重点强化­支撑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并将创新建立区域中医­药发展“上海指数”, 健全中医药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中医药主体责任, 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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