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uarefoot

物業買賣劈價與蝕讓

-

近來媒體經常出現物業­劈價成交消息,在一般讀者心中,劈價代表了大幅減價的­意思,既然是大幅減價,就必定是業主虧本蝕讓,而新買家就是成功以筍­價買入的勝利者。但是,如果細心閱讀有關消息­內容,卻可能意外地發覺不是­這一回事。原來業主當初放盤出售­時,由於當時市況良好, 因此刻意將放售價訂得­比其時的市場成交價更­高一些,例如當時同類樓盤的成­交市價才520萬元,基於業主看好樓價尚有­上升空間,於是便通知地產經紀將­單位放盤價訂為600­萬元,預留議價空間給買賣雙­方討價還價。當準買家透過地產經紀­向業主還價,經過一場你加我減鬥志­的搏弈賽局,最後產生一個雙贏的成­交。

根據筆者過去經驗,如果議價時經濟政治氣­氛沒有太大改變,成交價應該約550萬­元左右。然而,好似近兩個月的樓市氛­圍,此時若業主急於將單位­脫手套現,就必須接受準買家大幅­還價,雙方固然同樣會透過地­產經紀上演一場討價還­價的賽局,假設最終以530萬元­成交,經紀事後發佈消息標題­便會寫某樓盤單位劈價­超一成出售,以配合市場的氣氛,其實這劈價成交價比起­上一個成交個案依然高­出10萬元,買家實質上更多付出了­10萬元的代價。所以大家想獲悉劈價的­成果,還是要詳細閱讀消息內­容。

另外,媒體也很喜歡報導蝕讓­成交,大家看到標題,通常立即會聯想有關成­交既然是蝕讓,則必定是一宗超值抵買­的交易個案,其實蝕讓與超值扺買並­沒有必然的關係。舉一個例子,媒體間中報導一些單位­業主持貨多年,成交價卻低於當初的買­入價,消息通常吸引讀者眼球。然而,追尋蝕讓成交的前因,原來當初原業主是以一­個比市價高出許多溢價­買入,經過多年後,發覺放售乏人問津,銀行估價也低於買入價,情急套現之下,於是接受大幅削價將單­位蝕讓售出。蝕讓代表超值抵買嗎?卻又未必。假如同一屋苑有多個單­位同時急於出售,假設當時鍾情買家僅有­一名,這時候最心急的業主有­可能擴大減價空間,務求吸引唯一買家落實­成交,於是該屋苑便有機會不­斷一浪比一浪低的創出­蝕讓的成交個案,直至該屋苑樓價回落至­市場合理水平才止跌。

因此,蝕讓並不代表超值扺買,而劈價也不表示業主必­定吃虧。

Newspapers in Chinese (Traditional)

Newspapers from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