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黃錦河監1天罰3萬
(美里30日訊)前任浮羅岸州議員黃錦河藐視法庭罪名成立,今日遭判入獄1天兼罰款3萬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取代罰款。
他聞判後,立即向高庭法官町威恩岱利要求延後服刑,並獲得批准。稍後,法官也諮詢砂律師公會主席蘭比爾星的意見,後者表示公會接納有關申請。
私人公司的代表律師山都則對於法官批准黃錦河延後服刑的批准表示不滿。法官說,如果不滿可上訴。
黃錦河為保住州議員退休津貼,將會對藐視罪名成立的判刑作出上訴,要求減刑。內,及在法庭外向其當事人講述案件審訊進展時,一再發表藐視法庭的言論。
內容就包括控訴承審法官拿督李興長對他有偏見和不公正,要求撤換法官等,他在庭外重述上述言論時被人錄影和上載到臉書。
法官拿督李興長於3月9日駁回他要求撤換法官的申請,不過,法官本身提出退審案件的動議,由其他法官接手聆訊。
第二及第三辯方律師針對此事要求法庭判黃錦河藐視法庭,訴辯雙方於5月2日向法庭作出陳詞,提呈各自証據和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