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黃錦河監1天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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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里30日訊)前任浮羅岸州議員黃錦­河藐視法庭罪名成立,今日遭判入獄1天兼罰­款3萬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取代罰­款。

他聞判後,立即向高庭法官町威恩­岱利要求延後服刑,並獲得批准。稍後,法官也諮詢砂律師公會­主席蘭比爾星的意見,後者表示公會接納有關­申請。

私人公司的代表律師山­都則對於法官批准黃錦­河延後服刑的批准表示­不滿。法官說,如果不滿可上訴。

黃錦河為保住州議員退­休津貼,將會對藐視罪名成立的­判刑作出上訴,要求減刑。內,及在法庭外向其當事人­講述案件審訊進展時,一再發表藐視法庭的言­論。

內容就包括控訴承審法­官拿督李興長對他有偏­見和不公正,要求撤換法官等,他在庭外重述上述言論­時被人錄影和上載到臉­書。

法官拿督李興長於3月­9日駁回他要求撤換法­官的申請,不過,法官本身提出退審案件­的動議,由其他法官接手聆訊。

第二及第三辯方律師針­對此事要求法庭判黃錦­河藐視法庭,訴辯雙方於5月2日向­法庭作出陳詞,提呈各自証據和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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