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Johor Edition (Day)
旋轉門條款是世界趨勢
熟悉日本政治和官僚體制的人,無論懂不懂日文,都會很常接觸到同一組詞,即“天下”。這詞轉為羅馬字則讀為amakudari,意為“下凡”。當然,這詞組不是神學術語,而是日本體制學術語,因此所謂的下凡,指的是官僚而非神仙,再加上日本政壇有霞關(行政機關總部的所在地,在日本治學中代表官僚)影響永田町(政黨、立法機關的所在地,在日本治學中代表政客)的說法,高級官僚的身分遠比政客更尊貴,所以這詞在中譯後就成了帶有貶義的“貴人下凡”。
高官下的是什麼凡?其實這是意有所指,講的是具有決策權的高官,傳統上在退休後會應私人或官聯企業的邀請,前往原先負責的領域出任高職。這些職位大多數是肩負遊說功能的顧問,擁有與政府保持“緊密”關係的重要職責,能影響該國政府官僚制定符合企業界預期的政策或工程,令日本一度出現嚴重的政商勾結和貪污現象。2007年,在野的民主黨議員揭發社險機構的舞弊現象,大量民眾應領年金被暗中抽水,消息一出遂引起民憤,迫使政府通過修正公務員法。
修法加入了“下凡”條款,讓公務員不得在任時與利益相關的企業或團體進行求職活動,另外,官僚在退休後兩年內也不得在管理過的領域或企業就職,以打擊政商勾結、官僚舞弊的現象。儘管日本在近年來仍有官僚被爆違反“下凡”規定,但就 整體而言,日本官場在經過10年整頓,政商舞弊的現象確實已有所改善。當然,西方官場也有這種“下凡”現象,不過其稱呼比較接地氣,即“旋轉門”(revolving door)。
儘管稱呼不同,但意思接近,即是讓退休官僚運用自身人脈,通過利益互換方式遊說、影響政府或國會制定對某團體、企業有利的政策。然而,對比日本,這種現象在西方政壇是更難避免的,因為西方立法界擁有遊說( lobbying)慣例,所以西方社會對“下凡”並沒有特別反感,但他們清楚知道任由曾經掌握決策權的官僚在退休後到官聯企業任職,會讓國家暴露於官僚洩密怠職、政商勾結貪污的風險,所以大部分西方國家均立有俗稱“旋轉門條款”的官僚離職規範。
比如英國的公務員管理法典即規定部長或高級官僚在離職兩年內若有意在民間任職需經過嚴格的背景審查,政府亦有權力阻止離職不滿兩年的部長或高級官僚在民間任職,違者將面對有關貪污或公務員保密協議的指控。而美國聯邦法典和倫理改革法亦有限制部長、官僚、議員或議員助理卸任後的求職活動,政府將依據部門特性對離職公務員實施終身、兩年或一年“旋轉”限制。至於加拿大和法國則各有1年和3年的冷卻期,高官在這期間不得在任何盈利企業中任職。
東方國家除了日本,對這種現象又有無限制? 當然有。新加坡政府在《卸任後規則》為公務員“旋轉”規定了一至兩年的冷卻期,也需接受卸任前審查,至於香港退休金法例則規定公務員在離職後兩年內若要在盈利企業中任職需向政府提出申請。顯然,世界上不少國家都會針對官僚(包括具有政黨背景的部長)離職後的就業設定了各種限制,而根據他國經驗,這些限制的存在能夠對官員產生特定的監督與制衡力量,遏止行政機關出現政商勾結、貪污濫權的不健康現象。
這是個好東西,也是世界趨勢,掌管廉政事務的我國首相署部長劉勝權,在日前亦透露政府已着手制定同類法規。眾所周知,我國官場充斥着大量的潛規矩,再加上公務機制的臃腫和政商分界模糊,令官僚體制內的裙帶、怠職與貪污現象極為普遍,所以政府此次有意通過擬定相關法規,來展現其欲整頓官僚機制的意願,是令人感到欣慰的。然而,政府必須清楚瞭解,要管制這種現象只擬定法例是不足夠的,政府仍需制定一套完整機制,比如設立監督委員會、擬定懲處和卸任前審查機制,才能夠進一步向國人展示政府欲整頓官僚體制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