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Johor Edition (Day)
挑戰朱基菲里續任
(吉隆坡27日訊)繼入稟高庭挑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勞勿斯以“特委法官”身分續任首席大法官違憲後,前首相敦馬哈迪今日再度入稟高庭,就大馬司法機構第二把交椅——上訴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同樣以“特委法官”續任一事提出挑戰。
馬哈迪的代表律師哈尼夫說,律師團是於下午約5時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政府和朱基菲里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勞勿斯和朱基菲里是在一片反對和爭議聲中,成為大馬史上首2名已達66歲又6個月退休年齡,卻破例受委為“特委法官”以出任司法機構第一及第二把交椅的人。甫獲頒“敦”頭銜的勞勿斯,是於8月4日晚上10時在國家元首蘇丹莫哈末五世陛下宣誓續任,而朱基菲里則將於明早8時15分在布城司法宮宣誓續任。
馬哈迪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發出“職務執行令”,強制納吉和政府依據聯邦憲法第40(1)條款及第40 (1A)條款,馬上勸諭國家元首撤銷或終止朱基菲里的委任。
同時,馬哈迪要求高庭暫緩朱基菲里的一切職務,直到整個案件審結為
止。
他在申請書中指出,聯邦憲法第125 (1)條款清楚闡明,任何人在已屆66歲又6個月後皆不准獲受委為上訴庭主席,而第122條款也闡明,任何“特委法官”皆不准擔任司法機構最高的4大職位,包括上訴庭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