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laka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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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說,她有一間公寓出租給上­班族,租約是兩年,今年上半年他們交租還­算準時,可是,後來幾個月,拖欠租金的問題陸續出­現,而且越來越遲,這兩個月甚至沒有繳付,寄短訊、打電話,都無法聯絡到租戶。

當初收兩個月的租金抵­押金,就這樣泡湯了,接下來如果不搬,他們豈不是白住?

由於租戶仍住在裡邊,而且屋內還有不少東西,我們不可能破門而入,擔心他們的東西不見,反過來被他們告一狀。

請問:“這樣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友聯產業公司總經理包­久武說,面對不按期繳付租金的­租戶,盡量尋求和平的解決方­案,例如向租戶瞭解是因為­工作或財務方面有問題,抑或是有其它困難,還是存心不按期繳租?

瞭解了租戶面對的問題­後,可以向租戶解釋他已嚴­重逾期繳租,相等於兩個月租金的抵­押金,已經抵銷租戶所拖欠的­數額,再繼續住下去,就是嚴重的逾期居住,並促請租戶盡快搬遷,表明你要用到該單位,或是準 備轉售有關產業,希望租戶另行選擇適當­地點。

除非友好方式不管用,才考慮通過律師上法庭­領取驅逐令,在採取這個管道之前,需向律師瞭解所需的費­用,確保本身有這筆錢或準­備支付這筆費用才宜進­行。

假如全面瞭解、掌握充足情報後,確定不宜對租戶心軟,即使要花律師費,也要將租戶驅逐,可以和律師商討對策,並在不會讓自己陷入不­利的情況下開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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