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laka Edition
再接死亡恐嚇
“警若再捕須說明理由”
(吉隆坡29日訊)基於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查的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已獲釋,高庭今日以沒有司法權限為由,駁回她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哈山在裁決時說,法庭昨日接獲來自內政部,有關瑪麗亞陳獲釋的信函,而4名答辯人也沒有針對這項申請入稟宣誓書。
他說,由於瑪麗亞陳已經獲釋,因此法庭沒有司法權限審理她所入稟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駁回這項申請。
他沒有諭令兩造支付任何堂費。
瑪麗亞將上訴
瑪麗亞陳在裁決後,隨即表示將針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較早前,高級聯邦律師奧賽菲在陳詞時針對這項申請提出初步反對,因為人身保護令在瑪麗亞陳獲釋後已成為學術性課題,失去意義。
“申請人身保護令意義在於尋求獲釋,但如今瑪麗亞陳已獲釋,就已經不存在可爭議的課題了。”
瑪麗亞陳的代表律師古迪爾星則說,除了要求獲釋,其當事人也尋求法庭鑑定當局扣
針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指不排除再次逮捕她一事,瑪麗亞陳說,那將會是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下的調查,並要求警方必須說明逮捕的理由。
“我們會看着辦,淨選盟5.0集會是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我們也在集會舉行的10天前就通知警方。”
詢及她昨日獲釋是否有任 留她的合法性。
他說,雖然瑪麗亞陳已獲釋,但當局扣留她的方式,包括當局沒有給予扣留理由、扣留所的惡劣環境、破壞議會民主是否屬於SOSMA的範疇等課題還有待釐清。
瑪麗亞陳在淨選盟5.0集會前夕,即本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淨選盟辦公室被逮捕,當局是援引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扣留她。
她是在昨日下午4時許,在武吉安曼警察總部獲得保釋外出。
瑪麗亞陳是在本月22日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將查案警官譚麗君(譯音)、全國總警長、內政部長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人。
除了要求當局立即釋放她,她也要求高庭發出庭令,禁止當局在她獲釋後基於相同理由重新逮捕或扣留她。
其長子阿祖敏在宣誓書中指出,答辯人由始至終沒有給予任何理由,指其母親涉及這項罪行。
他指出,當局根據SOSMA逮捕、扣留及調查瑪麗亞陳是無效的,有關舉動已抵觸該法令第4(3)條文,即一個人不可基於其政治理念及政治活動而被逮捕。 何附帶條件,瑪麗亞陳表示沒有,也不知道警方會否有展開後續調查工作。
談到被扣留10天的經歷,瑪麗亞陳說是她前所未有的體驗,並形容這非常考驗忍耐力。
她說,當局在盤問她的過程中不斷重複相同的問題,但她表示自己毫無隱瞞,非常願意公開在法庭給予一切回答。
她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她是今早在住家的辦公桌上發現這個信封,相信是在淨選盟5.0集會前夕寄到她家中。
除了一枚口徑0.45毫米的活子彈,信封里附上一張以紅色馬克筆書寫的A4紙張:“瑪麗亞與家人,最後警告,否則安息吧!”。
她推測,這個信封是她的兒子在本月17日,在她不知情之下拿入屋內。
“真的很噁心,可怕的是,有人會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威脅我和家人。”
“這種行為必須被譴責,對我發出死亡恐嚇的人應該被判坐牢。我希望 警方採取行動逮捕相關人士。”
第三次接死亡恐嚇
她指出,她過去曾接獲兩次死亡恐嚇,這已是第三次,警方的調查工作至今未有任何進展。
瑪麗亞陳離開法庭後,在淨選盟2.0副主席沙魯阿曼的陪同下到八打靈 再也警區總部報案。
她說,她之後也會去調閱閉路電視錄像記錄,以查看是否拍到將子彈恐嚇信放進信箱的嫌犯樣貌。
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及前律師公會主席拿督安美嘉也到八打靈再也警區總部,向瑪麗亞陳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