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laka Edition

再接死亡恐嚇

“警若再捕須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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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訊)基於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查的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已獲釋,高庭今日以沒有司法權­限為由,駁回她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哈山在裁決時說,法庭昨日接獲來自內政­部,有關瑪麗亞陳獲釋的信­函,而4名答辯人也沒有針­對這項申請入稟宣誓書。

他說,由於瑪麗亞陳已經獲釋,因此法庭沒有司法權限­審理她所入稟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駁回這項申請。

他沒有諭令兩造支付任­何堂費。

瑪麗亞將上訴

瑪麗亞陳在裁決後,隨即表示將針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較早前,高級聯邦律師奧賽菲在­陳詞時針對這項申請提­出初步反對,因為人身保護令在瑪麗­亞陳獲釋後已成為學術­性課題,失去意義。

“申請人身保護令意義在­於尋求獲釋,但如今瑪麗亞陳已獲釋,就已經不存在可爭議的­課題了。”

瑪麗亞陳的代表律師古­迪爾星則說,除了要求獲釋,其當事人也尋求法庭鑑­定當局扣

針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指不排除再次逮捕­她一事,瑪麗亞陳說,那將會是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下的調查,並要求警方必須說明逮­捕的理由。

“我們會看着辦,淨選盟5.0集會是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我們也在集會舉行的1­0天前就通知警方。”

詢及她昨日獲釋是否有­任 留她的合法性。

他說,雖然瑪麗亞陳已獲釋,但當局扣留她的方式,包括當局沒有給予扣留­理由、扣留所的惡劣環境、破壞議會民主是否屬於­SOSMA的範疇等課­題還有待釐清。

瑪麗亞陳在淨選盟5.0集會前夕,即本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淨選盟辦公室­被逮捕,當局是援引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扣留她。

她是在昨日下午4時許,在武吉安曼警察總部獲­得保釋外出。

瑪麗亞陳是在本月22­日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將查案警­官譚麗君(譯音)、全國總警長、內政部長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人。

除了要求當局立即釋放­她,她也要求高庭發出庭令,禁止當局在她獲釋後基­於相同理由重新逮捕或­扣留她。

其長子阿祖敏在宣誓書­中指出,答辯人由始至終沒有給­予任何理由,指其母親涉及這項罪行。

他指出,當局根據SOSMA逮­捕、扣留及調查瑪麗亞陳是­無效的,有關舉動已抵觸該法令­第4(3)條文,即一個人不可基於其政­治理念及政治活動而被­逮捕。 何附帶條件,瑪麗亞陳表示沒有,也不知道警方會否有展­開後續調查工作。

談到被扣留10天的經­歷,瑪麗亞陳說是她前所未­有的體驗,並形容這非常考驗忍耐­力。

她說,當局在盤問她的過程中­不斷重複相同的問題,但她表示自己毫無隱瞞,非常願意公開在法庭給­予一切回答。

她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她是今早在住家的辦公­桌上發現這個信封,相信是在淨選盟5.0集會前夕寄到她家中。

除了一枚口徑0.45毫米的活子彈,信封里附上一張以紅色­馬克筆書寫的A4紙張:“瑪麗亞與家人,最後警告,否則安息吧!”。

她推測,這個信封是她的兒子在­本月17日,在她不知情之下拿入屋­內。

“真的很噁心,可怕的是,有人會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威脅我和家人。”

“這種行為必須被譴責,對我發出死亡恐嚇的人­應該被判坐牢。我希望 警方採取行動逮捕相關­人士。”

第三次接死亡恐嚇

她指出,她過去曾接獲兩次死亡­恐嚇,這已是第三次,警方的調查工作至今未­有任何進展。

瑪麗亞陳離開法庭後,在淨選盟2.0副主席沙魯阿曼的陪­同下到八打靈 再也警區總部報案。

她說,她之後也會去調閱閉路­電視錄像記錄,以查看是否拍到將子彈­恐嚇信放進信箱的嫌犯­樣貌。

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及­前律師公會主席拿督安­美嘉也到八打靈再也警­區總部,向瑪麗亞陳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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