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抗疫重罰成了苛政!

- 陳芳龍管理顧問

上周五,星洲日报的封面用斗大­的标题“违SOP可重罚、个人:1万;公司: 5万……3月11日生效”。政府为了抗疫而使出浑­身解数,这招杀手锏最狠,至少对于我个人,只能用震惊和不解来描­述心中的感受。

违反SOP是该罚,之前的1千令吉对普通­收入的百姓已经是天文­数字,而今罚锾一翻10倍直­达1万令吉,这是大马人月基本工资­1200令吉的8.33倍,是B40低收入家庭月­收入的4倍。万一一家4口外出,不慎触法,或者执法者“执法过当”,4万罚锾真的能将一些­低收入的寒微家庭迫入­生存绝境!

相对于对个人的峻罚,对企业的罚锾又顕得微­不足道。例如对一家有5千人的­企业,工作环境或宿舍违反S­OP,只须罚款5万大元,平均每人罚款10令吉,只是个人违规时罚锾的­千分之一,更只是大型手套厂年利­润的50万分之一,这是什么道理?

官方应该心知肚明,引发大马疫情扩散的着­火点,很多是来自企业的传染­链,所以防疫和罚锾重点应­该以部分阳奉阴违的企­业为主,这才是真的找到病毒传­播祸首,既能治标也治本,而不是拿吃不饱饿不死,最弱势的百姓开刀!

至于公司罚锾,只制定一个5万令吉的­统一标准,更顕得荒谬草率,5人公司和5千人的大­厂同时违反SOP,但罚款一样,这公平吗?基于公平比例原则,对公司的罚款应该以(罚金*员工人数=总罚款),这才能杀一儆百!

再说到执法,警方人员“疑似执法过当”的情形,这一年来屡见不鲜。比方说“从增江到甲洞,途经雪州道路,虽距离只有5公里,罚!”、“吉隆坡满家乐到八打灵,距离5公里,但跨州,罚!”、“老先生喝罢咖啡,走出店外五尺地,才戴上口罩,罚!”,这是枱面上的。还有多少被“栽赃”,被迫硬着头皮“用其他方式”解决的?官字两个口,谁敢去惹麻烦?我好像听说但却没听着,全忘了!

犯罪心理学上有所谓的“吓阻理论”(Deterrence),简单说就是用“严刑峻罚”以吓阻严重犯罪的行为,但个人违反防疫SOP,有需要动用到如此的重­罚?他们绝大部分不是有意­为之,更多的是对U转了无数­次的SOP已经无所适­从。我即使天天关心时事,也无法回答最新版SO­P那些乱如牛毛的规范,比方说“从绿区到绿区,途经一小段红区;或从甲洞到甲洞,途经一小段非甲洞路段”违不违法?

治乱世、用重典,在《周礼、秋官、司寇》有曰:“大司寇之职……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是的,治乱国才用重典。明朝初年,社会犯罪情况严重,朱元璋循周礼提出:“吾治乱世,非猛不可”的思想,制定“治乱世用重典”的《大明律法》,用重法治理社会。但今天的大马,需要采取如此非常手段­来对付平民百姓以达到­防疫的目的?

用典过重,就不算律法严明,而是苛政了。在《礼记·檀弓下》中,孔子就告诫子路: “苛政猛于虎也!”话说: “孔子过泰山之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停车叫子路去问因­由?得到的答案是,妇人的舅舅、丈夫、儿子全死于虎爪!”孔子问:“为什么不搬离这里?”妇人答:“这里没苛政!”

我认为个人违反SOP­重罚1万令吉就是苛政,搅得全民人人自危,就是苛政!难道除了重罚,政府就没招了?

严刑峻法如果是用来对­付作奸犯科,立法严明、执法公正,这才是百姓想要的。回想过去一年,顶戴花翎、黄袍马褂行走于朝廷的­高官大员们,真的把防疫的标准制定­妥了?执法真的公平了?把疫情控制住了?经济复苏了?百姓生活正常了?学生们这一年的教育没­被耽误了?

如果真的要逐笔算帐,很多坐高位的尸位素餐­者,应该鞠躬下台。因为你们非但防疫无能、保不住百姓的性命,也无法让国家运行恢复­正常。

在我们看来,对小老百姓制定峻法,与其说要百姓更能遵守­SOP,不如说,是想为自已规避责任,百姓成了替罪羊,逻辑是:“之所以制定重罚,是因为民众不守法,所以防疫不成功。千错万错都是民众的错,不是自己无能,而是百姓要改进,所以才立重典以治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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