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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釗:讓後輩接班選舉應退位讓賢
(芙蓉15日訊)大馬混元鶴 翔莊健身氣功總會榮譽總會長胡 福釗指出,鶴翔莊健身氣功組織 的理事會選舉都是和平完成,反 觀不少華社組織的理事會選舉都 會產生矛盾及問題,因此他希望 鶴翔莊健身氣功組織的選舉能成 他也認為,任何選舉都應該 出現退位讓賢的過程,讓有能力 的後輩去帶動組織。 他今日出席大馬森州中國鶴 翔莊氣功訓練中心第九屆理事會 宣誓就職,暨大馬混元鶴翔莊健 身氣功總會第三屆理事會宣誓就 ▲大馬森州中國鶴翔莊氣功訓練中心第九屆理事會大合照。胡福釗說,大馬混元鶴翔莊健身氣功總會有辦輪椅慈善活動,總共捐出了1千餘張輪椅,包括贈給全國各地學校、弱勢團體和貧困人士等,為社會散發正能量。
他指出,一架輪椅的費用介於750至1千令吉之間,包括運輸費及從中國採購費,總開銷是高達百萬令吉。
他強調,總會歷經二十多年來,成立了會所,也有存款,但總會不會亂用存款,完全是點滴歸公。 ▲大馬混元鶴翔莊健身氣功總會第三屆理事會,在周樂森(左一起)、陳文成及胡福釗見證下宣誓就職。 大馬混元鶴翔莊健身氣功總會新任總會長拿督林榮華說,鶴功在森州發源,並在森州各地成立輔導站,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全國已成立了約40個輔導站,學習鶴功人數更是超過萬人。
他說,總會於4月17日選出了第三屆新任理事會,胡福釗竟宣佈退位,讓大家百般不捨,為表敬意,大家一致推舉胡福釗成為“榮譽總會長兼總教練",感謝對方二十多年的奉獻。
同時,他也感謝每個輔導站的站長,因為他們是組織的中流砥柱,有他們的誠心服務,才能傳承功法及壯大組織。
大馬森州中國鶴翔莊氣功訓練中心新任會長李承芳披露,未來的路向是,重新拾起大家的信心,整合每個輔導站,大家合力推廣功法。
星洲基金會獲捐1萬
大會今日共捐出3萬令吉給3家中文報的慈善基金,各獲1萬令吉,分別是星洲日報基金會、中國報慈愛人間及南洋商報基金會。
赴會者有大馬混元鶴翔莊健身氣功總會顧問拿督陳文成、拿督周樂森、星洲日報森州區經理李意和、中國報森州區經理梁福源及南洋商報森甲區經理鄭亨發等。 我所謂的“土霸王",并非來自您村內那位熟悉的囂張土霸(若有的話)。
這個霸王之所以"土",是因為他(或他們)的确來自各州的土地局。
除了法院以外,另一個跟律師工作密不可分的單位肯定是土地局。
事實上,市場上真正常到法庭處理訴訟案件的律師可說只占少數,但几乎大部分律師都可以處理產業轉移手續,并需要跟土地局打交道。為何?因為一項產業不管基于什么原因要進行割名,從最普遍的產業買賣、遺產繼承、親屬贈送,到最复雜的對簿公堂爭產官司、信托人委任等。
來到最后的關卡,就像足球賽的踢龍門一樣,一定要把地契和相關文件提呈到土地局,完成有關的名字轉換手續。
是的,在國家土地法典底下,土地局是唯一官方單位被賦權處理相關的產業擁有權轉換程序。
當然,必需注意的,在聯邦憲法底下,土地事宜又屬于州政府權限。因此每個位于不同州屬范圍的產業都必需由相關的州屬土地局處理,不能越界。
而很多相關的繁文縟節或小拿破侖問題之所以頻密出現,往往离不開各州土地局的各自為政。
例如,從割名手續費而言,有的州屬的頂价只是區區100令吉非常平民化;有些州屬卻是高達1千500令吉,甚至沒有頂限,以產業市价的特定百分比計算。
通常對我們律師而言,最苦惱的則是割名的支持文件。有的州屬比較開明和靈活,只需地稅但豁免門牌稅;有的州屬有的官員有時候則會吹毛求疵,甚至蠻不講理。
例如我們最常面對的就是有關一些發展商的公司文件。一邊廂一些土地局即便您已呈上最新的大馬 公司委員會搜尋資料,但當局還是要求完整的公司文件和表格,而且還要公司秘書鑑定的正本。
但另一邊廂有些發展商卻嫌麻煩不愿配合,導致我們律師成為夾心人。
還有些官員,連地主的身分證副本的清晰度這等技術問題也不放過,誓要讓律師們有多點東西做。
當然,我們的心情只是小事,最為難的還是看到客戶的利益,因為類似芝麻綠豆小事而被嚴重影響,導致產業無法如期被割名,甚至難以進行進一步的買賣等計划。
是的,千万別小看這等小事。我有名客戶之前委托一名律師為其公寓進行割名手續,結果卻因為區區一個地稅問題而導致被耽誤了超過10年而無法完成。
最惱人的還是有些土地局官員的辦事心情如大馬天氣一樣變幻莫測,而且往往喜歡拿雞毛當令箭。一些程序明明土地法典已經明文規定,他們卻喜歡法外立法自定規矩逼我們遵循。
反之,有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環節,例如割名表格的特定資料修改見證,明明沒有任何違規和不妥,他們卻特意為難和拒絕。
譬如有個個案需要庭令支持割名,庭令也已注明產業的“setengah bahagian"轉移給"甲",但官員卻堅持一定要將其改成“1/2"才能接受。
還有一些涉及外國買家的割名表格簽署,明明我們已到土地局櫃檯确認可以通過該國國際宣誓官見證。結果過后把表格呈上后卻又自打嘴巴拒絕你的提呈,聲稱一定要通過律師見證簽名。
最嚴重的還是,有些官員的工作效率根本沒有把所謂的標准作業程序放在眼里。
注意,當我上述所提的文件被當局拒絕而打回來的時候,那可不是在你提呈文件的一、兩天內的事。
我最高的記錄,有些土地局半年后才以上述理由把文件打回來,時間長到你還以為他已完成相關割名手續。
所以,不難理解許多處理產業買賣的律師那么苦悶。因為他們不是把大部分時間花費在一些嚴謹的法律問題,而是耗費在應對許多非常無謂和微不足道、來自土地局的行政問題。
將出版大埔人文匯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