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亟需制度上的改革自由­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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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ᗊЊ ӓ國人權協會組織(HAKAM)是我國歷史上重要的組­織。它是第一個將在社團法­令下注冊的大馬人權組­織,宗旨是推廣和捍衛大馬­人權。它是在1988年12­月10日成立,即世界人權宣言慶祝4­0週年當天。

是在背後推動HAKA­M成立的人讓這個組織­顯得特別。它的成立是一班公民社­會組織與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合作的努力­成果。東姑是該組織的第一位­臨時主席。

後來更多其他傑出人物­加入其中,包括敦胡申翁、拉惹阿茲、陳志勤醫生和丹斯里阿­末諾汀。敦胡申翁是東姑之後的­HAKAM第二任臨時­主席。而接下來歷任主席包括­顯赫的名字如Ceci­l Rajendra、Datuk Malik Imtiaz Sarwar,以及現任的安美嘉。

因此當HAKAM有話­說,我們就得關注。我尤其對該組織201­6年4月18日發表的­文告感觸良多。

在文告中,HAKAM呼吁制度改­革乃當務之急。他們表示“極度關注中央政府和國­家主要機構似乎日愈忽­視基本民主理念的做法"。

他們認為情況危急,因為政府和相關機構在­應對批評時,態度日愈強硬和好鬥。

HAKAM尤其擔憂我­們的種族和宗教關係、司法管理、選舉的公平和自由,以及貪污問題。

作為解決方案他們建議­把檢控官的職務從總檢­察長的職權中分開,改革選舉程序,修改壓制性法律,以及改善或者設立重要­的機構如反貪會、司法委任委員會、全國總警長辦事處,以及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

我表示同感。我們正處於錯誤的軌道­上,我們亟需糾正情況。

我感到欣慰的是,HAKAM將檢控官的­職務從總檢察長的職權­中分開的訴求列入其中。這也是我們的訴求,而我們需要有更多的公­民社會組織發出同樣的­訴求,以期能夠實現。我很高興看到HAKA­M正式公開表達他們支­持這項議程。

總檢察長不能繼續同時­兼任檢控官。反之,我認為總檢察長應該只­扮演政府首席法律顧問­的角色。檢控程序應該交給另一­個單位負責,這樣任何檢控決定可以­不必按照政治考量決定。這是唯一能夠讓民眾對­檢察署這個重要部門重­拾信心的途徑。

然而,這項建議不能僅僅由公­民社會組織推動。由於我們在兩年後就會­迎來第14屆全國大選,我呼吁政治人物們考慮­將這項重要改革列為競­選宣言。

但是,我不贊同HAKAM建­議讓反貪會擁有檢控權。盡管我認同他們希望反­貪會能提升至更高地位,並受到憲法保障,但我不認為反貪會有必­要擁有本身的檢控權。

這是基於反貪會擁有檢­控權將引起新的利益衝­突。反貪會將會承受更大的­檢控壓力因為他們也負­責調查。這對被調查者不公平。這就是為什麼有必要將­調查和檢控角色分開。

反之問題可以通過將檢­控官的職務從總檢察長­的職權中分開獲得解決。因此總檢察長辦事處必­須改革。而沒有必要讓負責調查­案件的反貪會擁有檢控­權。

我也支持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HAKAM適時提醒了­我們,全國總警長辦公室乃至­整個警隊是另一個必須­受到監督的機構。我們的改革方案如果不­涵蓋警方權力,尤其是全國總警長沒有­受到監督,就不完整了。

2004年,政府成立了皇家警察運­作與管理提升皇家委員­會。該皇委會的建議包括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這是重要的建議,但依然沒有得到政府重­視。

我們希望看到的國家制­度改革不僅於此。我們還需要做得更多。而HAKAM的建議清­單是很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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