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商業錢騾”刑罰減半

開公司洗黑錢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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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日訊)一名特許會計師當掛名­董事替外國犯罪團伙在­新加坡開公司洗黑錢,數家新加坡本地公司因­此受騙。新加坡首名“商業錢騾”上訴後刑罰獲減半,高庭推翻原有判決,並為這類案件設下判刑­標準。

據《聯合早報》報道,控方前年以7項控狀讓­被告阿都甘 尼(52歲)受審,他去年被判監禁26個­月又4個星期,出獄後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高庭法官陳成安在昨天­發表的93頁判詞中,改判他坐牢12個月和­罰款5萬元,5年禁制令維持不變。

這些控狀包括6項讓公­司轉移贓款,以及一項抵觸公司法令­的罪名。

阿都甘尼是新加坡本地­第一名因開設公司洗黑­錢被治罪的“商業錢騾”。他在2003年開設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文書­服務,2011年12月經羅­馬尼亞女子納迪亞牽線,替未曾謀面的男子西瑪­成立名為World Eastern Internatio­nal的公司。

阿都甘尼就被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陳成安法官駁回他的罪­成上訴時說,被告見到週遭發生的事­情時,就應該去探究是否有人­通過公司從事非法活動,但他卻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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