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新聞自由不能“無限上綱”
月27日英文《星報》的封面圖片與標題文字涉及高度敏感課題;總編輯吳麗燕及執行編輯杜萊勒茲暫時停職調查。
從新聞編輯專業的角度來看,該報確實缺乏了敏感度,也忽略了穆斯林的感受;這就如同在報道大寶森節的新聞旁邊置上販賣牛肉廣告;在佛誕日的新聞標題旁,配上大口喝酒、大塊吃肉的照片;相信相關的宗教信仰者會很不開心,會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星報》應該是無心之過,希望事情會和平落幕!持平而言,這一次事件與新聞自由無關,而是新聞處理上的瑕疵。
新聞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既然被視為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權,就負有報道社會真相、人間冷暖、社會不公義等事端的責任。由於獨立於政府之外,所以也應該在合法的程度上發揮牽制政客和影響輿情的作用;但報章媒體的第四權只是一項“權利”而非“權力”;既然有權利,就必須負起促進社會和諧的義務,所以《星報》這一次確實有“義務”對事情始末向官方作解釋!
“新聞自由”和“社會和 漫畫/林紹勝 諧”孰重?我在台北生活了25年,也曾經在新聞行業服務過一段時間,也親眼目睹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和1988年解除報禁(開放新聞自由)的過程,從那一刻起,“新聞自由”在台灣被濫用的程度如同脫韁野馬;時至今日,台灣的新聞媒體可以左右社會輿情、影響選舉結果、挑撥族群分裂;幾乎無法無天,雖有法但難管;雖然國際非政府組織“無疆界記者”2017年公佈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台灣新聞自由名列亞洲第一,但這一項第一的代價太大了,是不可承擔的重!
同一項報告排名,大馬在全球被評比的180個國家中排名144,領先新加坡的第151名及中國的第176名。相對先進國家,大馬新媒體確實受到政府在某種程度上的牽制,但東西方對媒體自由的解釋不同,所以我們很難去作過多的是非論斷。
至於中國的新聞自由世界排名倒數第四,其來有自,因為數千年來,中國都不太存在新聞自由!
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前;夏、商、周至春秋戰國,都是天子與諸侯國關係,到了周朝滅 亡,春秋戰國時期,各大小國以人才為重,所以才有所謂“春秋諸子百家”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那時期的“新聞自由度”應該算登了頂。百家包括道家、墨家、法家、儒家、陰陽家等學術代表流派;諸子包括老子、孔子、孟子、莊子、荀子、墨子等學術思想代表人物,想怎麼表達意見就怎麼表達意見,自由且民主,也因為開放、自由,學術才會大放異彩,這是後世所沒有的現象。
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立即採取“封鎖新聞自由”的政策,他的重大政績,包括“車同軌、書同文、統一貨幣、統一度衡量、重農抑商、修築長城、修秦皇陵阿房宮、開鑿靈渠”等,以“書同文”最為重要。他廢除六國文字,由李斯將文字統一為小篆(這是正面的);但同時焚書坑儒,燒盡天下書,只允許百姓閱讀由國家統一出版的秦書。
這應該是中國史上第一次嚴重的“鉗制新聞自由”;也是所謂的文字獄!
之後,中國2000多年的歷朝歷代,都發生過嚴重的文字獄。據《漢語大辭典》:“文字獄是舊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分子,故
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這一作法,也不正是今日各國政府對新聞自由所作的管制嗎?
就說清朝的文字獄,康熙年間的莊延鑨案,浙江南潯人,想藉自己雄厚的家業,纂修明史,亦即“明書輯略”,於順治17年(公元1660年)出版。這本書最終成了政治鬥爭的工具,所有參與“明書輯略”編譯、校閱、刻字、印刷、賣書的人全被牽連,被“重辟凌遲”至死的上百人,牽連入獄的逾千人。
現時對“新聞自由”的鉗制必然不會再發生古時大興“文字獄”所造成的悲劇,但始終都與政治鬥爭、打擊異己,脫離不了關係的,在西方國家也一樣,特朗普嚴辭抨擊美國媒體,便是一例。
社會想要進步,新聞就必須自由;但過度的新聞自由,新聞媒體又會被有心人用來打擊異己的工具(台灣就是一例)。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其中的平衡,真的很難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