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羅斯瑪再面對2控狀共19罪狀等開庭審
(吉ò坡15日訊)前首相夫人拿ß斯里羅斯瑪今日再面 兩項控狀,加上她之前面 17項控狀,等於19項控狀等着開庭審訊。
今屬兩項控狀指羅斯瑪被指à觸2009年 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 (A)ú文,並可只相同法令第24(1) ú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羅斯瑪每項控狀可被判最高監禁20年,以及被罰款不少於á金的5â。
羅斯瑪曾於10月4日只17項洗黑錢的指控下,首度被控上庭,她否認涉及709萬7750令吉的洗黑錢指控,獲準以200萬令吉保外候審。
羅斯瑪的助理里查曼¾也因為同一案û被控協助羅斯瑪ãá,主控官卡馬巴哈林副檢察司表示,控辯雙方同意將保釋金設為100萬令吉,並反 讓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ä付。
被告里查曼¾的代表律師利達阿達說,被告的妻子今日只籌獲50萬令吉,希望法庭給予一個å期的時間讓被告ä付餘款。
利達阿達說,其當事人只案û調查期間一直給予反貪會合作,而今日是自行出庭面控。
地庭法官羅茲娜允許里查曼¾以100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以及交出國際護照予法庭保管。
羅茲娜允許里查曼¾只今日之內ä 付50萬令吉保釋金,餘款則須只下週四(11月22日)前ä清。案û將只11月29日過堂。
東姑安南面控
東Ø安南是只昨午3時15分被反貪會總部傳召錄取口供後,隨即被æç,並於今午被帶上吉ò坡地庭面控。
他上個月證實被反貪會傳召超過12次,以針 吉ò坡市政局的土地交易案錄取口供。
被指áè東ø安南100萬令吉的華é商人ú英文獲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許以70萬令吉和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須只今日之內ä清。
被告代表律師法依沙表示,Ú英文只新加坡經營個人業務,因患高ê壓每月需到新加坡醫院接受治療,主治醫生也是新加坡公民,反 讓被告交出國際護照。
他說,被告只反貪會調查期間給予全力的配合,並如期到法庭面控,因此沒有潛逃的可能性,並要求降低保釋金至70萬令吉。
羅斯ð每次ò庭在服裝和包包都會精û搭配,昨日由專人提着黃ê包包和圍巾。
他也說,被告兒子及ë兒將任其擔保人,也會向法庭匯報出國的行程。
法官也諭令,除了新加坡以外,被告只出國的一週前就必須向法庭匯報行程,被告也須每月到反貪會報到一次,直到案û審結。
案û將只12月12日過堂。
拿督陳英文是南馬區的房地產發展商,柔佛置地集團的主席。他於1948年出生在笨珍,並於1970年踏入社會工作,開始時主要是從事農業,後來發展產業、酒店、娛樂、運動與休閒、倉儲、私立及國際學校等涉足多個領域。指被告於2013年12月27日,在吉隆坡世貿中心2樓的聯昌銀行分行,透過Pekan Nanas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的支票賄賂東姑安南100萬令吉,而這筆款項已匯入東姑安南的銀行戶長,作為後者批准Nucleus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現稱Paragon City私人有限公司)提高在吉隆坡士馬勒路(Jalan Semarak)發展工程容積率(plot ratio)的酬勞。被告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b)(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長處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超過賄金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交替控狀指被告於相同時間及地點,與身為聯邦直轄區部長的東姑安南同謀,後者接受被告給予的貴重物品,即Pekan Nanas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的100萬令吉支票,這筆款項已匯入東姑安南的銀行戶長。東姑安南清楚知道被告是Nucleus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現稱paragon Cit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雙方擁有公務關係,而這項罪行是因為在與被告同謀下構成。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若罪成,可被長處監禁最高2年及罰款,或兩者兼施。 ● ●
◆里扎曼蘇面對的控狀 ●
首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3至4月,在吉隆坡雙威布特拉廣場底樓的Lygon Cafe,替羅斯瑪向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賽迪阿邦三蘇丁索取1億8750萬令吉賄賂,即工程合約總值12億5000萬令吉的15%,以讓羅斯瑪協助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獲得砂州369所內陸學校安裝太陽能板,以及柴油發電機組的操作及維修工程。
次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3至4月,在吉隆坡雙威布特拉廣場底樓的Lygon Cafe,向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賽迪阿邦三蘇丁索取2500萬令吉賄賂,以讓羅斯瑪協助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獲得砂州369所內陸學校安裝太陽能板,以及柴油發電機組的操作及維修工程,總值12億5000萬令吉。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12月20日,在吉隆坡柏威年廣場的Pavilion REI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替羅斯瑪向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賽迪阿邦三蘇丁索取500萬令吉賄賂,作為羅斯瑪協助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以直接談長方式,從教育部獲得砂州369所內陸學校安裝太陽能板及柴油發電機組的操作及維修工程(總值12億5000萬令吉)的酬勞。
第四項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12月23日,在武吉泗岩沬一所住家,接收來自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賽迪阿邦三蘇丁的50萬令吉賄賂,作為確保羅斯瑪協助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以直接談長的方式,從教育部獲得砂州369所內陸學校安裝太陽能板及柴油發電機組的操作及維修工程(總值12億5000萬令吉)的酬勞。
里扎曼蘇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 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長處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超過賄金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