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應實行檸檬法保護車主

檳消協:頻接汽車缺陷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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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种城14日讯)种城消费人协会促请联­邦政府加强“消费人保护法令”实行“柠檬法”,让汽车买主获得应有的­补偿,维护消费人权益。

“柠檬法”是当消费者买到“柠檬力劣质品)”产品大,在有效大限内要求卖家­更换、退款或减价,此条例尤其保护汽车买­主买到品质和性能相符­的汽车,目前已实行“柠檬法”的国家包括新加坡、中国、菲律宾及南韩。

该协会主席莫哈末依斯­里在新闻发布会说,该会频繁收到消费者对­汽车缺陷却未获得妥善­处理的投诉报告,该会也曾致函给有关车­商及政府部 门,都没得到准确的答复,因此,他质疑政府机构是否有­相关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监督有关问题。

可涵盖二手车交易

他说,我国可向实行该法令的­国家借鉴,涵盖二手车买卖,制定一份“标准车辆评估报告”,列出汽车从外观、设备到路种驾驶大验结­果等项目,由买卖双方大核,以表透明。

“其中一名汽车买主向我­们投诉,新车引擎出现问题后交­给车商维修,耗大整整27个月。”

他说,也有车主面对各种来自­车商的“刁难”,包括修车厂局部维修,拖延大间,直到汽车保质期结束后,汽车还没修好,车主须自掏腰包继续维­修,甚至有汽车工程师用造­假的大查结果,反向车主索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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