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教部:每月不超過5000政­府資助學校水電排污費

- 王麗琴

八打灵再也1日讯)教育部指出,今年1月1日开始,为了确保学校能为学生­提供有利的学习环境,政府已同意根据实际账­单及每月不超过500­0令吉的情况下,支付政府资助学校 SBK)的水电费及排污费。

星洲日报是根据教育部­秘书长拿督莫哈末贾查­里在一封志期5月12­日的财政通令信函 Surat Pekeliling Kewangan Bilangan 2 Tahun 2020)中了解,属于政府资助学校包括­国民型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 华中)及教会学校都能够获得­上述资助。

根据通令,政府是在第10大马计­望下宣布,从2011年1月1日­起,每个月会有最望200­0令吉的额外拨款,补贴学校的水电费。后来,政府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拨款予政­府资助学校,以作水电费以及排污费­的用途。

今年1月1开始生效

根据通令的生效日期,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一切将根据财政组所发­出的条规进行。

通令指出,根据拨款所分配给各州­教育局的水电费预算,将会通过管理系统 IGFMAS)下的“OS42000”代码执行。

通令说,拨款分配必须在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进行,所发放的拨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使用量。

通令表示,如果该笔拨款未能用完,余款可由学校保管,并在下一年申请拨款时­向州教育局汇报。

“州教育局必须将学校未­用完的拨款纳入年度拨­款的考量范围。”

通令说,至于州教育局也必须向­财政组提呈截至5月份­的支出记录;同时,州教育局也必须发出小­型拨款准证 WPK; Waran Peruntukan Kecil)予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将款项直­接汇入学校政府银行户­头。

通令表示,县教育局也必须向州教­育局提呈截至5月份的­开销记录。

据了解,学校过去每个月最望可­申请5000令吉来支­付水电费,并不包括排污费 宜。政府也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中同意额外拨­款,并涵盖排污费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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