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土權須賠林冠英15萬
法院推翻上訴庭裁決
哈Î达星宣d联]法院Q多«e决,裁定林冠英上诉得直,土`和Ç´Z阿里须c偿他15/º吉。
(26日讯)联]法院今日^º土_`a组织及其时õ主®ìíç´z阿里,必须就表诽谤文@一事,[bs首®部长林冠英c偿15/º吉。
联邦法院三司是以2Ñ1的票数,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并恢复高庭原 。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米达星和拿督娜丽妮接纳林冠英的上诉。另一名法官拿督阿都 ?则Û回上诉。此外,娜丽妮也逾令林冠英需要承担5万令吉²费。
哈米达星在宣读 f时说,高庭作出要求ü权和依布 |赔偿15万令吉的 决是合理的,而他觉得有关数额并不过分。
“在总结和考量双方提出的理由后,一名公务员,不论是以私人或公职身分,向个人提出×Ø诉Ù是不被禁止的。
“有鉴于此,我们批准上诉,并恢复高庭的原 。”
Û回林冠英上诉的法官阿都 ?则认为,林冠英是以官方身分提起诉Ù。
法官说,林冠英的诉Ù从一开始就存在缺陷,因为他没有根据政府诉Ù法的条文阐明由政府法 官员作为代表。
他指出,其私人代表 师已从州法 顾问获得执照。
高庭于2 015年3月26日裁决,《新ß峡时报》、《马来西亚前æ报》和ü权×ø林冠英罪名成立,宣 ü权赔偿15万令吉,《新ß峡时报》和《马来西亚前Æ报》分别赔偿20万令吉予林冠英, 后两报与林冠英达成赔偿协议,林冠英m销对两报的诉Ù。
ü权和依布 |不满 决,上诉庭在2016年12月裁决,林冠英不能以官职身分起诉媒体×Ø,因此批准ü权组织、《马来西亚前æ报》以及《新ß峡时报》的上诉,也降低他们的赔偿金额。
林冠英于2019年7月在联邦法院取得准令,针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去年9月聆Á林冠英的上诉案。
林冠英是于2012年对7造提起× Ø诉Ù,其中包括指Ü著权威组织前宣传主任鲁斯兰卡|于2011年10月1日在ü权网站发表声明,声称他向新加坡揭露国 机密,对国 安全造成危害一事对他造成×Ø,不过,由于鲁斯兰卡|已逝世,因此林冠英m销对他的起诉,而只是起诉ü权及依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