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砂拉越政治地位的演變
年7月22日,砂拉越第一次慶祝自治日,並稱之為砂拉越獨立日。砂拉越爭取自主權的第一個重大宣示。
從公元4世紀到21世紀的一千五六百年中,砂拉越的政治地位,經歷許多演變。在近代史中,由汶萊的屬地,變為白人的私人邦,續而成為一個獨立國,進一步成為英國的保護國,1946年淪為英國的殖民地。1963年7月22日,英國讓砂拉越自治。同年9月16日,砂拉越獨立,隨即聯合北婆羅洲、新加坡及馬來亞,共4邦,組成馬來西亞聯合邦。1976年,馬來西亞聯邦國會修改憲法,將砂拉越從夥伴邦,降級為州。一.早期的地位在公元4世紀時代,砂拉越這片土地,被興都王朝統治,受興都文化影響。到公元8世紀,受蘇門答臘佛教王朝統治,到14世紀,受爪哇興都王朝,滿者伯伊統治,到15世紀,成為汶萊蘇丹國屬地,直到19世紀。二.砂拉越成為汶萊屬地15世紀,汶萊國勢強大,砂拉越成為汶萊的屬地。到19世紀時,汶萊派兩位朋奇朗,朋奇朗馬可達和朋奇朗烏索到砂拉越,管理這片領土。
1835年,巴丁基阿里領導反汶萊統治武裝鬥爭。蘇丹委派慕達哈森到砂拉越協助平亂。
1840年8月29日,詹姆士布洛克第二次到砂拉越訪問。慕達哈森請求他協助平亂,若成功,他將把砂拉越政府管理權,移交給詹姆士。詹姆士接受邀請,並成功結束戰亂。三.詹姆士接管砂拉越1841年2月,慕達哈森委任詹姆士為砂拉越的省長。詹姆士見慕達哈森無意將砂拉越轉讓給他,他即警告汶萊的朋奇朗,他要動用武力來佔領砂拉越,慕達哈森才於1841年9月24日,將砂拉越政府的管理權與稅收權,移交給詹姆士。雙方簽署條約,慕達哈森放棄砂拉越的管理權,詹姆士每年必須繳納總共2500元的貢金,給汶萊蘇丹及其他貴族。(上述二節,詳見婆羅洲對外條約史)四.詹姆士代理掌管砂拉越雖然慕達哈森承認詹姆士為砂拉越的管理者,並未得到汶萊蘇丹的承認。
汶萊蘇丹奧瑪阿里賽夫丁於回歷1258年6月24日(1842年8月2日),委任詹姆士為汶萊蘇丹的代表,管理砂拉越,稱其為Tuan Besar。詹姆士每年須繳付1000元貢金給蘇丹,給慕達哈森1000元,及給其他汶萊貴族共350元的貢金。五.砂拉越建立白人王朝1846年6月詹姆士利用英國海軍艦艇,攻佔汶萊,蘇丹逃走。在詹姆士威逼下,蘇丹同意將砂
(古晉2日訊)古晉福建公會2015年度會員子女學業優良獎勵金成績已完成評審程序,今年申請獎學金的165名學生中有155人獲獎,總獎金達1萬2020令吉。
該會教育主任田松茂提醒獲獎學生,屆時務必穿著整齊校服出席於8月7日早上10時在該會三樓拿督斯里鄭天祥大禮堂舉行的頒獎典禮,否則不能上台領獎,以收整齊美觀的團隊紀律形象。
若因出國深造或擁有特別理由而無法 拉越的領土割讓給詹姆士,任其為砂拉越的拉者(Rajah of Sarawak),並隨詹姆士的意願去管理。蘇丹取消每年的貢金。若詹姆士去世,其承繼人每年須繳交4000西班牙元給蘇丹。簽約日期是1846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3點。
詹姆士回到砂拉越後正式就任砂拉越拉者,砂拉越白人王朝,由此開始。
1853年8月24日,汶萊新任蘇丹阿都慕明,重新核准割讓砂拉越給詹姆士。
布洛克王朝到1946年結束,前後100年。(上述二節,詳見1958年出版的1956年砂拉越法律修訂本第六卷)六.1850年砂拉越成為獨立國詹姆士取得砂拉越的統治權後,曾多次要求英國承認為獨立國,都被英國拒絕。直到1864年,英國才承認砂拉越是一個獨立國。
不過,1850年,美國與砂拉越簽訂友好通商條約,而承認砂拉越為一個獨立國。七.1888年成為英國保護國1881年英國撤消禁令,導致詹姆士與納閩島總督,爭相向汶萊索取領土。汶萊蘇丹逼於局勢,都一一照準。英國只好出面,採取步驟,阻止索土行動。
1886年10月,英國的外交部與殖民部舉行會議,討論汶萊的局勢。兩個部門提出建議,將汶萊、北婆羅洲及砂拉越,都吸納為保護國,掌控三邦的外交與國防事務,阻止外國勢力進入婆羅洲北部,也阻止砂拉越與納閩繼續向汶萊索土。
砂拉越的拉者查理士布洛克,於1888年6月14日批准英國保護國條約,到同年9月5日,砂拉越正式成為英國的保護國。砂拉越就此失去獨立國的地位。(上述見婆羅洲對外條約史與1956年砂拉越法律重印本)八.砂拉越被日本佔領1941年12月16日,日軍佔領美里;12月24日,日軍佔領古晉。1942年4月1日,砂拉越英軍向日軍投降,砂拉越從此被日軍鐵蹄蹂躪,直到1945年。
日軍侵占期間將古晉改名“久鎮”,1945年9月11日,澳洲軍解放砂拉越,日軍向聯軍投降,砂拉越光復。九.砂拉越由軍政管理砂拉越送走日軍,迎來英國聯軍,從1945年9月到1946年4月,砂拉越分別由澳洲軍(BBCAU)與英國軍政管理(BMA)。
澳洲軍伊斯特克准將成為砂拉越的軍政總督。1946年1月,由武德福准將接替。
1946年4月15日,拉者查理士維納回到古晉,砂拉越回復民政管理。十.1946年4月,砂拉越恢復拉者王朝拉者查理士維納於1946年4月15日回到古晉,砂拉越回復拉者王朝的行政。
從1941年12月24日到1946年4月15日,砂拉越經 出席,可在頒獎典禮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秘書處,方可托人在典禮後的2個星期內親臨該會秘書處認領,逾期則當棄權論。
■獲獎學生名單公布
當天儀式完畢後,所有出席且身著校服的學生將獲贈一盒糕點。 華小:一年級:姚欣彤、林巧茜、陳怡君、林義凱、方佳佳、方佳靜、方家傑、曾靖 歷四年多的日軍佔領與軍政管理。
拉者回到砂拉越,主要目的是安排砂拉越的讓渡。1946年7月1日,砂拉越淪為英國殖民地。(上述二項詳見砂拉越英軍政管理)十一.1946年,砂拉越淪為英國殖民地英國早在1944年,就開始討論砂拉越戰後的政治地位的問題。當時的戰時殖民部大臣建議,將砂拉越、汶萊、納閩及北婆羅洲共4邦,全部收歸英國統治。
砂拉越的查理士維納拉者,雖然當時並不熱衷於與英國簽訂新的條約,其實,維納拉者早在1941年,就與英國簽訂一項秘密協議,向英國索取一筆錢,作為他將砂拉越割讓給英國的賠賞。
雖然如此,砂拉越於1946年3月,開始與英國談商割讓事。被授權與英國談判的安東尼布洛克與另兩名官員,都反對砂拉越的讓渡。而英國卻反對恢復砂拉越的民政管理。(詳見1944年英國對馬來亞與婆羅洲的政策文件)
拉者不滿安東尼布洛克的作為,就撤銷其權力。砂拉越於1946年5月18日通過讓渡法令,拉者查理士維納於1946年5月21日簽署讓渡條約,砂拉越讓渡給英國,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英國於1946年6月26日立法,接納砂拉越的讓渡,從1946年7月1日起,砂拉越成為英國殖民地。(詳見婆羅洲對外條約史與1956年砂拉越法律重印本)十二.砂拉越取得自治權英國早在1957年12月,就開始研究婆羅洲4邦(砂拉越、汶萊、納閩及北婆羅洲)的政治地位問題,當時就建議馬來亞與新加坡合併成一個政治實體,婆羅洲4邦合組一個政治實體,然後,由兩個政治實體,商談合併成為一個大聯邦。
1960年,馬來亞首相東姑向英國建議,成立大馬來西亞。1961年東姑公開建議成立馬來西亞聯合邦。經一系列討論,馬來亞和英國達成協議,成立馬來西亞聯合邦。但是,馬來亞與新加坡卻因共同市場與財政等問題,無法達成協議,馬來亞就準備放棄新加坡,由砂拉越、北婆羅洲與馬來亞組成小馬來西亞聯邦(即是目前馬來西亞的狀況)。英國不放棄新加坡。新加坡單方面於1963年8月31日,宣佈獨立。
柯博德民意調查團於1962年2月到4月,到砂拉越與北婆羅洲展開民意調查工作,6月21日公佈調查結果。
1962年8月1日,英國成立政府級委員會,由5邦代表研究憲制問題。委員會完成一份政府級報告書。1963年3月,砂拉越立法議會接納馬來西亞聯邦的成立,砂拉越決定參組這個聯邦。
在印尼與菲律賓堅持下,聯合國派出一個調查團,到砂拉越與北婆羅洲調查民意。原定1963年8月31日成立馬來西亞,就只好延遲到9月16日。
砂拉越在7月22日取得自治,北婆羅洲則於8月31日獲得自治。
1963年7月21日,砂拉越聯盟領袖在詩巫開會,決定舉薦國民黨的加隆寧甘擔任砂拉越首席部長。總督派出專人到詩巫,邀請聯盟領袖到古晉。總督
甯、林鈺軒
二年級:劉書銜、陳偉涵、林佳勝、林昕蓓、陳語嫣、田欣霓、羅珮心、李煥
、徐宏誠、沈栩鋌、錢香妍、林潔心、何俊賢
三年級:姚奕良、鄭鉀燕、王詩婷、劉孋琪四年級:陳偉鴻五年級:葉濠韋、蕭悅釗六年級/小六評估考試:陳緯嘉、王廣聖、蘇若琦、陳乙萱、蘇楷軒、溫恩華、周偉民、董施妏、李添智、蘇芯瑢、鄭凱鴻、錢彥豪、吳佳莉國小:一年級:蔡昀芯、蔡易雯、林佳億二年級:林尚錡、楊子立、林佳欣、卓佳欣、陳國俊三年級:田皓仁四年級:蔡承訊、楊善婷、田尚霖五年級:劉錦枝、李思璇、方勇凱、劉礎祥
六年級/小六評 估考試:陳政璇、蔡明訊華文獨中:初一:林巧雯、陳媛 、林佩妏、陳孝 文 於7月22日,委任寧甘為砂拉越民選政府的首席部長,寧甘在總督面前宣誓就任。寧甘是砂拉越取得自治後的第一任民選首席部長。殖民地總督於8月1日,正式核准砂拉越內閣陣容。(上文見英國帝國的結束,第八卷—馬來西亞)
1963年9月15日,砂拉越結束自治,1963年9月16日零時零分零壹秒,砂拉越宣告獨立。十三.砂拉越獨立英國於1963年7月提出馬來西亞法案(Malaysia Bill),以立法放棄砂拉越的統治權。馬來亞國會也依據馬來西亞協議,通過馬來西亞法令( Malaysia Act)。兩條法令,都在1963年9月16日起生效。
馬來西亞法令第一條就明文規定,英國於1963年9月15日放棄對砂拉越與北婆羅洲的統治權,以讓砂拉越與北婆羅洲,與新加坡及馬來亞聯合邦,於1963年9月16日,組成新的聯合邦,稱為馬來西亞聯合邦。(詳見1970年英國向聯合國註冊的馬來西亞協議,列號10760)十四.砂拉越參組馬來西亞聯合邦砂拉越總督於1963年9月15日,正式離開砂拉越,結束英國對砂拉越的殖民統治。砂拉越首席部長寧甘於1963年9月16日,公告砂拉越已獨立,並參組馬來西亞聯合邦。
1963年9月16日,砂拉越是一個獨立邦,和沙巴、新加坡及馬來亞聯合邦的地位同等。4邦以平等邦地位,組織馬來西亞聯合邦。
柯博德報告書與政府級報告書,都列明砂拉越、沙巴與新加坡,是以一個邦的地位聯合馬來亞聯合邦,組成馬來西亞聯合邦(federatd with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砂拉越、沙巴與新加坡不是加入馬來亞聯合邦。
柯博德於1963年7月26日在英國上議院,參加馬來西亞法案辯論時,還特別強調說:他在柯博德報告書中有特別強調,砂拉越、沙巴、新加坡、馬來亞聯合邦,是以平等夥伴邦,為了共同利益,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個新國家,唯各自仍保持其特性。不是馬來亞聯合邦接管另外三邦。
他說:今天在上議院辯論,他要再次強調,並要英國注意,砂拉越3邦是以平等夥伴邦,與馬來亞聯合邦組成馬來西亞聯合邦。(詳見柯博德與政府級報告書,及1963年7月26日英國上議院(貴族院)議會記錄)十五.砂拉越被降級1963年馬來西亞法令規定,馬來西亞聯合邦由(1)馬來亞聯合邦,(2)婆羅洲二邦,即砂拉越與北婆羅洲,及(3)新加坡組成。馬來西亞是由4夥伴邦組成。(詳見1963年馬來西亞法令)
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而獨立,馬來西亞改由3邦組成。
1976年馬來西亞國會修改憲法,將第一章第二節改為:馬來西亞由馬六甲、檳城、登嘉樓、雪蘭莪、吉蘭丹、柔佛、彭亨、吉打、玻璃士、森美蘭、霹靂、沙巴及砂拉越組成。(詳見2010年版的馬來西亞憲法)
修憲結果,砂拉越成為馬來西亞十三州之一,而非三邦之一,砂拉越被降級。
初二:林依葶、王慧奕、溫俊偉、黃瑞瑛、汪家毅、陳孝敬、陳婉芸
初三/初中統考:郭文芳、汪紫晴、林詩梅、劉孋儀
高一:莊芯憶、鄭琪穎、田祥志、王慧琦、吳佳盈高二:黃瑞秀獨中生SPM特別獎:許文琦、何欣瑩、何婉瑩、姚佳彤、關羽婷、黃嘉瑩高三/高中統考:劉孋媗國中:中一:董乘榤、李汶展、陳政慈、葉競欞、林純儀、劉珂秀、胡凱婷、許文豪
中二:林銘城、郭能敬、方勇傑、許秉慧、陳盈盈、江詠、周偉健、李靜思
PT3:梁今峰曼、蔡傳斌、田佳豪、黃彥傑、周政澧、姚伊蓮、李汶翰、許文賓
PT3華文特別獎:沈采穎、董偉豪、 周巧慧、何忠龍、溫恩慈、許玲瑋、吳函璇、徐瑜慧、鄭伊婷、胡皓翔、田力仁、邱彩欣
中四:鄭名珊、王嘉欣、田美慧、黃澤茹、陳明聖、劉宜寧、田舒婷、卓佳賢
中五/大馬教育文憑:姚姿妤、楊於萱、林恩娜、吳志飛、沈觀豪、沈思遠、宋文儀、蕭悅婧、張華煌、許嘉恩、劉力維
國中生大馬教育文憑華文特別獎:劉思妤、李欣潓
大馬高級學校文憑(Lower Six):溫恩惠、王嘉琳、貝偉慈
大馬高級學校文憑:吳林靖宜、田佳福、沈芯娣、田凱升、王智立、劉宜婷、李靖怡、許嘉砡
O Level / A Level:官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