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關丹法庭落實電子拍賣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說,這系統將為參與競標的民眾提供一個更便利、公平及高效率的產業拍賣平台,競標者不必親臨法庭,只需完成網上注冊手續,利用電腦及智慧型手機等設施進入互聯網,即可在線上參與競標。
省時省錢保密身分“這系統不但大幅度節省大家的時間與金錢,更確保他們的身分資料受到保密。”
他是今日在關丹法庭主持“e-拍賣”推介儀式上致詞時,這麼表示。
他說,關丹高庭硬體設施等條件符合要求,因此獲遴選作為國內首個落實此先驅計劃的法庭。
他指出,“e-拍賣”是大馬首個通過線上進行高庭實況拍賣活動的電子系統。
收集回饋呈內閣他表示,這系統已於今年6月1日開始在關丹高庭實行,第一個不動業拍賣案將於8月11日進行,在接下來的2個月內,當局將向參與競標者展開使用者回饋調查,收集他們對於此系統的體驗感想、分析利弊,並在9月後提呈報告給內閣,由內閣決定是否在全國15個高庭落實此系統。
他說,關丹法庭大廈內擁有許多空間、設備齊全,可以供他們設立“e拍賣”的中央控制室,因此在此落實“e拍賣”系統的先驅計劃是非常適宜的。
“一旦此系統全面落實了,它將為政 府、法庭、民眾、金融機構及產業業主帶來非常大的利益,其中,我們估計此系統將吸引更多人參與競標,並為競標物取得更好的銷售價值。”
他形容,隨着科技日新月異,目前許多私人界及政府事務都進行電子化科技革新, “e拍賣”系統也是迎合這個時代趨勢的需求 而推出。
出席儀式嘉賓包括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馬洛、關丹高庭法官拿督瑪麗亞娜、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拿督斯里拉蒂法、首相署利商特工隊(Pemudah)聯合主席丹斯里蘇子文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等。
(布城27日訊)上訴庭裁決,國民登記局總監在決定是否批准穆斯林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的姓氏時,並不受限於任何伊斯
蘭裁決( fatwa)或宗教指令。
以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拿督東姑邁蒙和潘斯里查麗哈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是
於5月25日作出這項具標杆意義的裁決,並於昨日發表長達29頁的書面判詞。應以民事法為基礎
阿都拉曼在判詞中說,國民登記局在鑑定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非婚生孩童雙親的申請是否符合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的要求時,理應以民事法為基礎及根據。
他強調,國民登記局總監理應以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作為審核這些申請的標準,若申請者所提出的申請符合法令要求,當局就應批准非婚生的孩童跟隨其生父的姓氏,而不是依據伊斯蘭裁決讓孩童一律被冠上“阿都拉”的姓氏。
伊裁決非法律他指出,伊斯蘭裁決並不是一項法律,也不具任何法律效用,所以不能成為國民登記局總監在根據 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第13A(2)條文來決定非婚生孩童姓氏申請時,所採用的基礎或依據。
“除非有關伊斯蘭裁決或宗教指令已由國會制訂成法律或採納為聯邦法律,否則,沒有經過立法程序的伊斯蘭裁決都不能變成法律。”
法官強調,他們相信伊斯蘭教義不會容忍對無辜孩子作出公開的侮辱。
上訴庭是在批准一對穆斯林夫婦要求法庭強制國民登記局總監在他們孩子的出生紙上,把“阿都拉”的姓氏修改為生父的姓氏申請時,作出上述裁決。
這對夫婦是於2009年註冊結婚,並於2010年4月在柔佛誕下他們的孩子,而孩子的出生日期與他們結婚日期相差了5個月又24天;根據伊斯蘭裁決,孩子的出生日期必須與父母的結婚日期相差至少6個月以上,才能獲冠上其父親的姓氏。
夫婦倆在孩子出世兩年後才申請報生紙,並要求讓孩子冠上父親的姓氏,不過,國民登記局在2012年3月6日發出的出生紙上,拒絕他們的申請,並讓孩子冠上“阿都拉”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