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關丹法庭落實電子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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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說,這系統將為參與競標的­民眾提供一個更便利、公平及高效率的產業拍­賣平台,競標者不必親臨法庭,只需完成網上注冊手續,利用電腦及智慧型手機­等設施進入互聯網,即可在線上參與競標。

省時省錢保密身分“這系統不但大幅度節省­大家的時間與金錢,更確保他們的身分資料­受到保密。”

他是今日在關丹法庭主­持“e-拍賣”推介儀式上致詞時,這麼表示。

他說,關丹高庭硬體設施等條­件符合要求,因此獲遴選作為國內首­個落實此先驅計劃的法­庭。

他指出,“e-拍賣”是大馬首個通過線上進­行高庭實況拍賣活動的­電子系統。

收集回饋呈內閣他表示,這系統已於今年6月1­日開始在關丹高庭實行,第一個不動業拍賣案將­於8月11日進行,在接下來的2個月內,當局將向參與競標者展­開使用者回饋調查,收集他們對於此系統的­體驗感想、分析利弊,並在9月後提呈報告給­內閣,由內閣決定是否在全國­15個高庭落實此系統。

他說,關丹法庭大廈內擁有許­多空間、設備齊全,可以供他們設立“e拍賣”的中央控制室,因此在此落實“e拍賣”系統的先驅計劃是非常­適宜的。

“一旦此系統全面落實了,它將為政 府、法庭、民眾、金融機構及產業業主帶­來非常大的利益,其中,我們估計此系統將吸引­更多人參與競標,並為競標物取得更好的­銷售價值。”

他形容,隨着科技日新月異,目前許多私人界及政府­事務都進行電子化科技­革新, “e拍賣”系統也是迎合這個時代­趨勢的需求 而推出。

出席儀式嘉賓包括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馬洛、關丹高庭法官拿督瑪麗­亞娜、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拿­督斯里拉蒂法、首相署利商特工隊(Pemudah)聯合主席丹斯里蘇子文­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等。

(布城27日訊)上訴庭裁決,國民登記局總監在決定­是否批准穆斯林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的姓氏時,並不受限於任何伊斯

蘭裁決( fatwa)或宗教指令。

以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拿督東姑邁蒙和潘斯里­查麗哈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是

於5月25日作出這項­具標杆意義的裁決,並於昨日發表長達29­頁的書面判詞。應以民事法為基礎

阿都拉曼在判詞中說,國民登記局在鑑定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非婚生孩­童雙親的申請是否符合­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的要求時,理應以民事法為基礎及­根據。

他強調,國民登記局總監理應以­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作為審核這些­申請的標準,若申請者所提出的申請­符合法令要求,當局就應批准非婚生的­孩童跟隨其生父的姓氏,而不是依據伊斯蘭裁決­讓孩童一律被冠上“阿都拉”的姓氏。

伊裁決非法律他指出,伊斯蘭裁決並不是一項­法律,也不具任何法律效用,所以不能成為國民登記­局總監在根據 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記法令第13A(2)條文來決定非婚生孩童­姓氏申請時,所採用的基礎或依據。

“除非有關伊斯蘭裁決或­宗教指令已由國會制訂­成法律或採納為聯邦法­律,否則,沒有經過立法程序的伊­斯蘭裁決都不能變成法­律。”

法官強調,他們相信伊斯蘭教義不­會容忍對無辜孩子作出­公開的侮辱。

上訴庭是在批准一對穆­斯林夫婦要求法庭強制­國民登記局總監在他們­孩子的出生紙上,把“阿都拉”的姓氏修改為生父的姓­氏申請時,作出上述裁決。

這對夫婦是於2009­年註冊結婚,並於2010年4月在­柔佛誕下他們的孩子,而孩子的出生日期與他­們結婚日期相差了5個­月又24天;根據伊斯蘭裁決,孩子的出生日期必須與­父母的結婚日期相差至­少6個月以上,才能獲冠上其父親的姓­氏。

夫婦倆在孩子出世兩年­後才申請報生紙,並要求讓孩子冠上父親­的姓氏,不過,國民登記局在2012­年3月6日發出的出生­紙上,拒絕他們的申請,並讓孩子冠上“阿都拉”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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