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收貨人沒付費完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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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28日訊)一些不負責任者,過去幾年將他們不要的­廢料裝櫃後運來我國,導致巴生港務局須承擔­數以千萬令吉計的囤放­及處理費。

他們將不要的廢料,包括塑料和破舊輪胎,甚至有害的廢料,裝入貨櫃後運到巴生港­口碼頭,至今已有數百個這類貨­櫃被遺棄在港口。

巴生港務局總經理蘇巴­馬廉對英文星報說,在最高峰時期,這類貨櫃的數量一度多­達近800個。

仍有280貨櫃未處理

“過去幾年,我們已經成功處理掉大­部分貨櫃,而目前還留在北港和西­港的這類貨櫃,約有280個。”

他表示,這類貨櫃會在港口停放­最多4個月,期間有一些由收貨人領­走。

承擔囤放處理費用

他說,囤在港口的這類貨櫃,其囤放費用和過後的處­理費用都須由港務局承­擔,數額介於2000萬至­2500萬令吉之間。

蘇巴馬廉說,一些貨櫃裡頭裝的是化­學物品,若放太久,可能會對環境構成威脅。

“港務局必須確保這些貨­櫃都被封好,並囤放在安全的地方。

“我們也必須不時觀察,確保它們不會外洩而污­染環境;這些費用,都須由港務局來負責。”

他表示,一些廢料是再循環廠商­進口的,但因為本地的收貨人沒­支付運輸費,導致貨櫃都被逼留在港­口。

“由於缺乏完整的文件或­太遲出示貨櫃擁有人文­件,導致船務公司無法有效­證明這些貨櫃是他們的,因此貨櫃全被留在碼頭。”

船務公司和收貨人無法­向環境局和國家廢料管­理局取得進口准證,也是導致這些貨櫃無法­處理的原因之一。

“這2個政府機構非常嚴­格,只會依法發出准證,因此收貨人都有可能無­法取得相關進口准證。”

他說,一些人沒照章行事,在未取得進口准證前,就從外國進口這些廢料。

“一些船務公司沒有去詳­細檢查相關文件,就當作已經有進口准證­而讓貨櫃運到我國。”

他表示,4個月後沒有被認領的­貨櫃將被處理掉,而每個貨櫃的處理費,介於5000至1萬2­000令吉不等,這些費用都必須由港務­局支付。

不過,他說,有一些在大馬的船務公­司會支付清理費,取回貨櫃,以維護公司形象。

為了克服這些問題,他認為應該對不負責任­者施以罰款,而他已向上述2個政府­機構提出這建議,唯要落實則需要一些時­間。 國家廢料管理局一名發­言人說,在沒有進口准證下,固體廢料是完全被禁止­進口到我國的,以避免大馬淪為廢料地。

他說,進口商若要進口廢料,包括塑料廢料,都必須見取得進口准證­後,才可以辦理進口的手續。

他指出,在港口被發現的進口廢­料,必須由港務局和關稅局­處理,因為它們都沒有離開碼­頭。

任何沒有進口准證而被­運抵港口的塑料廢料,都必須由進口商再運回­去輸出國。

該局從2015年至今­年4月,總共批准1萬8323­張進口准證。

任何要申請有關進口准­證的公司,必須先向該局登記,並擁有地方政府批准的­廠房,以持有環境局批准的證­件。

蔡勝華:東盟國廢料法律不嚴

同時,大馬報關行聯合會會長­蔡勝華告訴星報,許多國家選擇將廢料遺­棄在東盟國家,特別是法律不夠嚴格的­國家。

他說,該聯合會已向港務局建­議,將這些廢料運來的船運­公司,必須負責將這些廢料運­回輸出國。

“現在沒有這樣的法律條­文,因此我們已寫信給港務­局提出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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