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工地架網捕鳥
民眾通知森林局砂林業機構
任何人一旦被逮到捕捉完全受保護動物品種的鳥類,諸如犀鳥,可面對5萬令吉罰款和坐牢5年。
■慕沙姆斯巴
(美里12日訊)工人在埔奕灣建築工地附近架起“霧網”捕鳥,被民眾發現及通知榮譽野生物監察員、森林局和砂林業機構派員拆除。
活躍于野生物保育計劃的榮譽野生物監察員慕沙姆斯巴受詢時說,他們到場時發現工地附近的草叢有3個“霧網”,當時有兩隻鳥死在“霧網”及已腐爛,另一隻還在網中掙扎求生。
“我們知道在加拿大山一帶也有類似的捕鳥網,這種網是政府禁售的,一般商店若被發現販賣‘霧網’可被罰款1000令吉。若安裝‘霧網’則可罰款2000令吉。”
慕沙姆斯巴不排除市面上有售賣這種用在捕鳥的“霧網”,同時標籤為漁網,而他們也不能斷定買家是買來捕魚或捕鳥,難以檢舉。
■捉受保護鳥類觸法
慕沙姆斯巴日前與森林局官員烏卡巴達和砂林業機構執法人員蘭里及莫希丁到場拆除。他說,任何人一旦被逮到捕捉完全受保護動物品種的鳥類,諸如犀鳥,可面對5萬令吉罰款和坐牢5年。
他認為有必要保護野生物,大眾教育最為重要。以市中心的臨時小販攤位時常被發現販賣野味和野生動物為例,最大的原因是有求必有供。
“我們知道他們販賣小猴子、海龜和其他野生動物,甚至有許多鳥類公開售賣,但沒有人受到對付。”
他認為只有停止食和買野味才能夠杜絕這種風氣,問題是本地的野味市場需求大。
慕沙姆斯巴碰到一些常在戶外活動及打鳥為樂趣的青少年,會勸導他們注重野生動物的生命,同時沒收他們的工具。
■法律不分貧富
“但是,也有一些人在木屋區生活清苦,靠大自然生態取食物,我通常會警告他們若被檢舉可能面對坐牢風險,因為法律是不分貧富,觸犯者必須坐牢,因此他們通常會聽取勸告。”
慕沙姆斯巴說,一些在建築工地工作的非法外勞時常會安裝陷阱捕鳥,這些人通常較容易對付,因為他們一旦曝光行蹤就得坐牢。
“我們會警告他們和要求他們告訴其他工友不可以濫捕野鳥;最棘手的是那些有正當職業者,他們有獨特的嗜好,明知有些野生物是受保護的卻偏偏要占為己有和飼養,更把狩獵視為遊戲及吃野味,也是野生物監察員最難以應付的一群。
慕沙姆斯巴說,政府因此規定欲飼養特定受保護動物者必須每年付每隻10令吉執照費,但不會發出執照予完全受保護動物諸如犀鳥。受檢舉人士若申請到執照就可領回擅自飼養的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