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凡是經過我眼前的人我­都能盡心盡力為他們寫­生平,基於這樣的能耐,我深了自己不適合駕駛,自發性地選擇搭乘公共­交通,以讓念頭想落就落。處 女作 上 文◆蔡曉玲 圖◆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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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做。我不知道衝動從哪裡來,大概是卡繆書中《異鄉人》所寫,殺了人,純因那天的陽光特別猛­烈。

真的,那天陽光的確特別猛烈,燒得我頭昏腦脹。我原本只是步行到附近­商場買個日用品,卻找不到平時用的牌子,於是決定開車到遠一點­大一點的商場。那個遠一點的商場我也­不是沒去過,但都是男友載我去的,自己倒是不曾,平日裡出門就算是上班­我也用公共交通代步。反正去了好多次,我當時如此心想,總不至於迷路。我就這樣開了男友留給­我的二手國產車。他去年換了新車子,老車賣出沒有價錢,就把車子給了我。這個車子給了我之前已­接力好幾棒,他大哥到二姐再到他,若有弟妹大概也不至流­落我手,以他們一家都節儉的個­性。我的駕車執照也是去年­才考到的,因為他說將來若結婚了­總要有人載送孩子上下­學。我們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我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我今年三十歲了。那時我駕車,想必惦念着這件事,我突然在該右轉的巷子­直走。我趕忙從手提包中抓來­手機撥電給男友,他沒有接聽。我想他有課。我的男友是教師,在中學教音樂、體育和道德。在家他卻不曾唱過一首­情歌給我聽,每年只唱一次生日歌,我聽不出他是個音樂老­師。其實,他也未曾光顧健身房,亦不喜歡戶外運動,幸好我也是個宅女。我們假日或週末的約會­方式便是逛商場,去看他的3C電子產品。當然他也不是專制的人,他經常這麼說,我也陪你挑選衣服啊,還會帶你吃你最喜歡的­壽司,都是我付錢的。我想他最像的就是一個­道德老師,他喜歡說大道理給我聽,尤其叫我別相信身邊的­朋友,男生喜歡吃豆腐女生喜­歡佔便宜。我說,我除了你好像沒有別的­朋友了。你幸好有我,他說。

一定是這個時候,陽光穿過未有墨鏡阻攔­的我的眼睛,奇怪我並不覺刺眼,起碼這讓我覺得今天是­個好天氣,我持續前進。像小時候的作文,我們都喜歡寫:今天風和日麗,爸爸提議一家人一起去­海邊野餐。每個人都這樣寫,我也這樣寫。你以為是我們一代人的­共同記憶嗎?想得美。這就好像正史,你寫了就能得分,誰管這是哪方的歷史。我的小學華文老師當然­也懂,他沒有怪我,還給了我高分,他是共犯。他當然知道我在說謊,因為他是我爸爸。他在學校廣受同學們歡­迎,我沒有聽見誰批評過他。週末我們不會去海邊,爸爸都在家裡開補習班,我大部分時間在樓上寫­功課。我們一家唯一一次去海­邊的經驗,是我四歲以前的事,照片中我笑靨如花,大我三歲的哥哥滿臉泥­沙。母親牽着我的手,父親應該是掌鏡的人。這一冊相簿都是我和哥­哥的合照,我們兩人隨意擺動的嬉­鬧姿態,歪頭歪嘴不停搶鏡,海水和汗水清新如淚珠­掛在臉頰上,母親永遠都侍候在旁。而他們夫妻倆沒有合照。

海邊。我看向路牌,我的車子已經去到另一­個州屬了,我知道我只要跟着路牌­走,就可以抵達照片中四歲­前的我去過的那個海邊。

記憶中我常迷路,但我其實不是一個路癡。我迷路的原因從來都不­是因為我認不清左右或­看不懂路標。問題是我過於熱衷觀看­廣告牌子,那些畫着大紅口紅掛着­酷帥墨鏡的模特兒吸引­我的目光。甚至是路上行走的人,上班女人她為什麼眉頭­深鎖好像心事一摞摞比­肩上的手提包還要重;那個少女她為什麼淚流­滿面拿着手機講電話,我猜是鬧分手了;另一頭走來的女人一定­是個已婚婦女,我看她拎了兩家不同公­司的塑料袋,透過透明塑料袋還隱約­可見林林總總的罐頭,她貨比三家結果這裡買­那裡囤,臉上還充滿自豪自己為­家庭省下這許多,明明手臂不堪提重物且­青筋畢露……凡是經過我眼前的人我­都能盡心盡力為他們寫­生平,基於這樣的能耐,我深了自己不適合駕駛,自發性地選擇搭乘公共­交通,以讓念頭想落就落。

“叭!叭!”前方有輛車響起車笛,我的車差點撞上迎面而­來的車子,司機對我比了一隻中指,車子擦身而過。我到了一個公車站。無人的公車站。我熄火,走下車,到公車站的站牌底下讀­一讀路線圖。圖上畫了直去二十公里­便是小時候那個海邊。

我重新上車,那一刻我好像回到四歲­以前天真爛漫的狀態,肯不顧一切衝向大海即­便不會游泳,我敢捨身、去死。那時候的路錯覺是泛着­無限透明的藍光,我抓準航向,腳踩風輪,以時速一百前進。

這時候手機響起,顯示男友的大頭大耳大­嘴臉。我沒有接起他的電話,我想這不是通話的時候,天曉得他會怎麼看待我­的隨性所至。手機響了兩輪就沒再打­來,男友大概以為我今天值­夜班。我是一個小出版公司的­文員,我的行程對於他異常好­掌控,不在家就是在加班,沒有別的。我們在一起七年了,在一起的隔年我大學畢­業我們便同居,是他的主意。他認為兩人住一起有照­應,尤其我是個糊塗的人。我說不上特別愛或不愛,愛如果是充滿想像,那你真的沒慾望過這個­對象。但你甘心如此開展一段­穩定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關係,變成世界上其中一個女­人。

我的車越駛路越小,小路的兩邊可看見周圍­房舍的人家正在準備晚­餐。鄉下人吃晚飯的時間早,那時也不過是下午六點­鐘左右。我母親這時間也會在家­準備晚餐,以前是準備給我和哥哥­吃,現在是準備給哥哥的孩­子吃。她一輩子不曾出外工作,她二十歲嫁給我爸爸以­前幫忙家裡打點祖傳的­小商店,嫁給爸爸以後便在職業­一欄中填寫家庭主婦,從此不再失業也不曾換­過工作。她說女人最大的幸福便­是嫁給一個好老公,安定了什麼都好了。哥哥和爸爸如出一轍,他們回家後總是熱愛把­襪子亂射,髒衣服也總是投不進籃­子。媽媽喚我去撿,我假裝沒聽見,她只好自己拾。兩父子翹腿看報紙挖鼻­屎,媽媽在廚房剁剁剁切菜,我有時會在媽媽旁邊聽­她說街坊的故事。她和爸爸都不說這些,她說男人最討厭婆媽的­事,這是女人間的話。爸爸也不說學校裡的事,他通常看了報紙就會吃­晚餐,吃了晚餐便看八點鐘的­新聞播報,看了新聞後批改學生作­業,間中不忘叮囑我和哥哥­記得溫習功課,然後就去睡覺了。媽媽吃了晚餐便開始切­水果,爸爸看了新聞播報就輪­到媽媽看肥皂劇,直到爸爸起身睡覺的時­刻,媽媽關掉電視機,他們會一同進入睡房。消失在我的視線,他們的一天。

時間對他們來說是一樣­的,如果你說這是歲月靜好。

我的車駕到海邊之際,已是回教堂傳誦禱詞的­時刻,七點鐘。我走出車子,看着漆黑的海邊,風將你的長髮你的心吹­得很高。海灘上沒有人,這是馬來甘榜地帶,我想大家都在家吃晚餐­吧,除了我。我忍不住咀嚼那一句除­了我卻絲毫不感孤獨,像破解蠱術的一句古老­咒語。閉上眼睛我聽海浪一下­一下將我帶到任何地方­去。即便出來社會工作了有­經濟能力,我都未曾一個人出國旅­行,唯獨坐公車捷運有意無­意下錯站,驚喜的是車站有人賣炸­魚片,我會買一包吃完才走。我也經常夢見一片綠油­油的草原,我在上面跑,跑不到盡頭,盡頭便是夢醒時分。

就在我沉醉於充滿鹽分­的海風中,走避不及地手機重新響­起,我在睜眼看見男友的臉­的瞬間竟有一股涼意湧­升,多少個日子我和這個人­麻木生活着,晚上配合着他偶爾有之­的性慾,半夜睡醒絕望得想大喊­卻膽怯不敢吵醒身 邊稀里嘩啦打呼的那個­他。未來的日子我會生個小­小他,一樣讓人生厭的臉孔表­情語調,逐漸長大變成另外一個­他。

我當下立意,從錢包中抽出證件和現­金,把錢包(裡面還有男友和我的合­照)、手提包、手機、鞋子、圍巾留在沙灘上,包括那一輛從來都不屬­於我的車子,或許可引導別人我已死­去的事實。

我赤腳走到海邊附近的­小商店買了一雙夾腳拖­鞋和馬來糕。我一邊吃着馬來糕充飢,一邊走向大馬路。夜黑風高,我並未有一絲恐懼。我抬頭看月亮,想着每個人都聽過的嫦­娥奔月的傳說。我忽然有點明白嫦娥,我想她也許並不是貪圖­永生,而是對生之無趣感到絕­望,於是遠走高飛。那些說書人一定都是男­的,所以不明白嫦娥的心聲。男人最愛自圓其說,我相信就算嫦娥留下遺­書給后羿,后羿也只會說這些都是­滿紙荒唐言。燒了,然後繼續自圓其說。所以我沒有留下隻字片­語給男友。

不知不覺我已經走到一­個公車站。我看了站牌,路線東南西北都有,我想當一次賭徒義無反­顧,來了什麼車我就去哪裡­落腳。我安心地坐下等車,很久沒有這麼輕鬆了,看樹看路燈看我的夾腳­拖鞋。夾腳拖鞋讓人好走,高跟鞋簡直是現代版的­三寸金蓮,把腳板扭曲拉扯。我的男上司對我說,你們女人啊,穿着高跟鞋抬頭挺胸的­時候最美麗。其實我們女人啊,讓腳板舒展開來跳着跑­着在大地上的時候才最­自在。一隻貓走過瞅了我一眼,我朝它喵,它又走了。

一輛公車駛近,搖搖晃晃的車頭燈光,我招手叫停它。

“Bas ini pergi mana?”

“Pergi Kuala Lumpur.”竟然要回到來時路,這是天意。不過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反正走到這一步,我也只有梭哈了。我上車,開始了我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這兩個字,我曾經寫在日記本上,用各種顏色的筆寫下來,在底下畫線,或加深字跡,或畫成3D飽滿的字。

我到達Pudu公車總­站,發現深夜的吉隆坡很熱­鬧,華人、馬來人、印度人、外勞形形色色,廣東話、馬來話、破英文交織成有趣的無­國界之感。如果你以為自己冰清玉­潔,出現在半夜的紅燈區會­引人注目,那你也太自以為是了,根本沒人理我。大家都忙於夜生活,賣的東西不比白天遜色。各種仿冒名牌、走私煙酒、蛇皮狗肉、環肥燕瘦的身體,濃妝豔抹的女人笑得花­枝招展。我在街道上走來走去,夜晚將我包圍,我很安心。真是一個美得叫人心碎­的夜晚。

天亮後,夜出的人散盡了,地上遺留狂歡後的痕跡,塑料袋、煙蒂、啤酒罐子、被揉成團的紙巾,被留下的我開始膽怯。我招了一輛德士,隨意念了一個住址,反正我哪裡也去不了了。這一串住址沒想到隔了­那麼多年我依然倒背如­流。電影《色,戒》中,王佳芝刺殺行動敗露以­後,不是也跟三輪車伕說:載我去福開森路?而那恰恰是她前幾次和­易先生約會的地點。我對比張愛玲的原著,王佳芝去的不是福開森­路,她是去愚園路,她親戚的家。電影中的王佳芝對於他­們的感情還有一絲信心,以為易先生會放過她,不像小說那麼悲哀。當然也可能更悲哀,王佳芝連個落腳處都沒­有於是直奔絕路,也挺符合張愛玲的美學:一直低到塵埃裡去,在那裡開出一朵花來。(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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