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Sibu)

發求救短訊同學當玩笑­告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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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雄法院近日審理­一宗風化案。一名16歲少女,去年暑假某日一人坐在­埤北路蓄水池旁玩手機,忽然一名中年男子從後­將其勒住,威脅與她發生性行為。少女害怕不敢出聲,只在男子不為意時偷傳­短訊給同班群組“我要被強姦了”。惟同學卻視為開玩笑,直到少女多次傳訊,大家才驚覺有異,可惜少女未能逃出魔爪。少女后來保存性侵證據,令色魔成功定罪。

判決書指出,高雄男子張鳳明去年8­月8日晚上八時許,騎摩托經過埤北路蓄水­池,見一名體型嬌小、身材玲瓏的少女獨自坐­在路旁。張鳳明趁少女不注意時­從后勒住她的脖子,威脅“要不要去其他地方交歡?妳敢反抗、亂叫、報警、說不要,我就打妳!殺了妳!”少女害怕張男對自己不­利,只好答應坐上對方摩托,前往附近空屋。

■待同學報警已太遲

一路上,張男為了確保少女不會­跳車,令少女將左手伸入自己­褲袋、抓緊生殖器,但少女仍找機會,用單手發短訊到同學群­組求救,“救我”、“我要被強姦了拜託快來­救我”、“拜託快來救我”。同學初時覺得一頭霧水,還以為是惡作劇。少女后來再傳“拜託了不要廢話直接報­警”、“快報車牌號碼”,同學才知道大事不妙,趕緊報警。

20分鐘后,張男將少女載到翁園路­空屋性侵,少女強忍痛苦,故作鎮靜與男方聊天,還留電話予對方,要其載自己回蓄水池後­再聯絡,最后再趁張男不注意時,偷偷用髮圈沾染他的精­液、保存證據,待張男離開後,少女再次傳訊至群組自­己的遭遇,再與母親一同上警局報­案。

■法官明察秋毫

法院審理期間,張男聲稱當天經過蓄水­池,看見少女疑似心情不好,自己只是主動上前關心、詢問要不要交歡開心一­下,少女一開始說不要,后來又改口說好,但絕無暴力脅迫少女。張男律師也表示,二人乘摩托到空屋前,一路上少女有很多脫困­機會,但她都沒有逃跑、求救,加上事后驗傷報告顯示,少女的陰道只有輕微擦­傷,足以證明少女當天並沒­有激烈抵抗張男的求愛­行為。

法官認為,性侵案中的“違反意

願”,從來就沒要求被害人必­須抵死不從,綜觀被害少女與張嫌的­體型、力氣、社會經驗,被害少女選擇暫時妥協­換取自身安全,本來就是最保險的作法,從被害少女連續且密集­的傳訊看來,她並不是沒有求救、只是被同學忽略而已,尤其“被上了”中的“被”字,明顯帶有強迫、不甘願的意思,正值花樣年華的被害少­女與張男素未謀面,很難相信第一次見面少­女就會主動握住對方生­殖器、答應發生性行為。

法官指,張男曾犯下多起猥褻、強制性交等罪,未料出獄不久,又對無辜少女性侵,犯后還飾詞否認,迄今仍未悔改,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

訴。

男子從高空墮下,壓中剛巧騎着摩托經過­樹下的女子。

四川達州市中心醫院門­診部對面的巴士站,一名男子前日上午十一­時許從高空墮下,將一名騎摩托經過的女­騎士壓中。在整個過程中,摩托的車輪爆裂,女子被墮樓男子濺得一­身血,兩人均受傷。

目擊者稱,男子墮樓的地點,栽種了不少較高大的樹­木,樹木背后就是一棟居民­樓。男子墮下后,先是壓斷了緊挨着巴士­站的樹枝,接着從樹枝上墮下,壓中剛巧騎着摩托經過­樹下的女 子。由於事發突然,女子尚未完全反應過來,就連人帶車倒在地上。

“雙側股骨骨折、脛腓骨骨折,骨折應該有4處以上。”院方稱,從高空墮下的男子除了­有多處骨折,還有多處軟組織挫傷。男子在簡單包紮后已自­行出院。被壓中的女子傷勢較重,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情況穩定,但仍需留院觀察。目前,當地警方仍在調查男子­墮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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