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Sibu)
Fun轉軌道徒步賽250人參與
他是針對教師是否有權搜查學生所攜帶的電子產品時,如此回答。
也是馬青總團長的張盛聞今日為“《馬來西亞‘我的國’我的家》Fun轉軌道趴趴走徒步比賽”主持揮旗禮後,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談話。
他說,允許學生攜帶電子產品上學是為了迎合21世紀的教學法;截至目前,該部在這項課題所收集到的意見非常正面。
他表示,一旦落實,將會在全國中小學進行。
他說,學生獲允在特定時段使用電子產品學習,不過下課時段不能在食堂玩遊戲或上網。
根據成效修正
“當然,我們是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尤其現今手機有許多如錄音、錄影或拍攝的功能;我們不希望學校出現被偷拍或偷錄影的問題。”
他也說,教育部決定先讓學生攜帶電子產品,之後再根據成效做出修正。
他希望,隨着我國邁向21世紀教學法,可以使用網絡下載教材及複習題;未來也能達到全面e化課本的目標。
另一方面,針對早前雪州兩所小學的家長透過家總投訴,指女兒在學校遭到霸凌,校方置之不理一事,張盛聞指出,任何學校出現霸凌、非禮事故,校方都可以遵從“標準作業程序1:3:7” (SOP 1:3:7)上報教育部。
他表示,1:3:7指的是校方必須在1天內針對紀律問題或事故寫初步報告、3天內進行調查,包括縣教育局和州教育廳在內、第7天必須解決問題。
他說,任何學校出現偏差問題或沒有採取行動,家長都可以向縣教育局和州教育廳進行投報。
詢及家長要求校方提供閉路電視記錄卻遭拒絕,張盛聞指出,相關人士並非調查單位,即使是受害者的家長亦沒有翻查的權利,必須保護他人的隱私權。
他指出,教育部的指南和條規都闡明,將會根據學生所犯下的紀律問題採取行動,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召見父母、鞭打及停學等。
“無論是霸凌或被霸凌者,都會被安排進行輔導;若是涉及欺凌或打架,只要涉及者超過一方,將會有學校協商委員會處理;委員包括校長、家協、雙方父母及警方在內。”
配合國慶60週年,馬青總團今日舉辦“《馬來西亞‘我的國’我的家》Fun轉軌道趴趴走徒步比賽”, 250名參與者在清晨細雨中,浩浩蕩蕩從馬華大廈啟程。
張盛聞主持揮旗禮後說,參與者有機會乘搭輕快鐵與單軌火車穿梭吉隆坡特色景點,徒步完成指定的尋寶任務,後一站是茨廠街。
鼓勵年輕人茨廠街創業
他希望國人不要將茨廠街視為“外勞街”,並鼓勵更多年輕人考慮到茨廠街創業,注入有創意的元素及帶動轉型,比如開設咖啡館,也許可以洗脫茨廠街是外勞聚集地的刻板印象。
出席揮旗禮的嘉賓包括馬青副總團長王曉庭、鄭宏願、全國組織秘書林財貴、活動籌委會主席張孳璘、馬青中委兼宣傳局主任陳運鴻、中委韋美雲、許晉溢、高玄慧及林佳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