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Sibu)
喝酒吃豬肉,有罪嗎?
星洲日報副執行總編輯鄭丁賢在週五(9月22日)的專欄上,截取檳州首長林冠英在宴會致辭時的一段話——“我喜歡吃豬肉,若不給我吃燒肉,當檳州首長又有什麼意思?”,書寫了一篇題為〈豬照吃,酒照喝的歪邏輯〉的長文,批評首長罔顧他族禁忌,並認為“這對國民團結,社會和諧,只有傷害,而不是改善”。
鄭在全文沒有提及或梳理首長說話的脈絡,卻緊緊咬住首長“喜歡吃豬肉……”而大作文章,委實有欠公允。事實上,林首長當天在湖花園中元晚宴裡針對吉隆坡市政局禁啤酒節,談了十數分鐘,要傳達的訊息乃是服膺於憲法精神底下“自由”的重要性,可是鄭副執總的眼中只有豬肉/燒肉,把辯證過程一概忽視,最後只抓住這句話大力撻伐,令人遺憾。
很多人不曉得,檳州政府的行政大樓是全馬唯一一個矗立在購物廣場之上,和商場緊密結合的州政府大樓。絕大部分的公務員沒有專屬免費停車場,每天上班車子都必須停在商場的停車場裡。光大行政樓在敦林年代就被打造成結合餐飲娛樂於一體的綜合性建築,它一度輝煌非常,但90年代後期光大逐漸沒落,許子根政府甚至想要遷移行政中心,不過,2008年希望聯盟執政後,堅持留在原地,並想方設法重振光大,包括引進OWG集團改造新光大。
不管是在以前的光大或現在的光大,樓下樓上皆有不少賣燒肉和酒精飲品的餐廳,同時,也有清真的快餐、馬來餐、西餐等。首長並沒有“大刺刺地要在州政府行政大樓吃豬肉喝燒酒”,而是強調光大由來已久的公私結合,所體現出來的“事實”罷了。這裡有許多穆斯林出入,可是華人、其 他族群要賣/吃燒肉、喝酒精飲料仍有其自由,換言之,這裡清真與不清真彼此共存,彼此尊重大家的生活與飲食方式,才是真正地展現了什麼是多元文化。馬來西亞本應如此,鄭副執總何苦要阿Q式地自我矮化,連吃喝都要偷偷摸摸?
這些年來,秉持尊重多元的價值與信念,檳城政府不止給予華社、印裔社群制度化撥款,而伊斯蘭事務的撥款每年也都在增加,遺憾的是,國陣及隨之起舞的部分中文媒體說林冠英領導的檳政府親伊斯蘭、反華人。面對這種莫須有的攻擊,鄭副執總可有看到當中的“歪邏輯”?現在,首長只是說檳城是一個自由度高,甚至可以在光大吃豬肉,也可以被影射成反團結的“華沙”,委實令人不解。
話說回來,首長當晚出席中元宴會時提及,吉隆坡的啤酒節已不是第一次舉辦,現在因為伊黨反對就取消啤酒節,這股歪風如果肆無忌憚地繼續增長,那以後可能連中元宴會也可能會被禁吃燒肉喝啤酒了。首長也並未鼓吹暴飲暴食,淺嘗美酒與燒肉,有何不可?再者,當晚出席宴會的群眾來自神壇組織,面對不同的民眾,演說的詞彙、節奏必然有所不同,鄭副執總不必糾結於“首長愛吃燒肉”,反之更應該關注的是非穆斯林權益與自由日漸被侵蝕、世俗體制即將崩壞的事實。
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之下,按憲法,每個種族宗教享有其自由,斷不能用伊斯蘭的價值觀加諸在不同背景的族群之上。國陣一直強調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的國家,但這一刻卻向伊黨低頭;還有一開始大義凜然的馬華領袖,最後出爾反爾、落得敗陣而逃,不敢再捍衛世俗價值,反此種種,還有待鄭副執總多加關切。
非穆斯林喝酒吃豬肉,只要不大吃大喝,在顧及健康的前提下,從來不是一個大問題。本末倒置,是非不分,才是。
檳州首席部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