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Sibu)
華青逃出鬼門關
(山打根26日訊)華裔男子販毒罪被判絞刑,上訴得直,三司會審後推翻原判,改判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逃出鬼門關的被告何子建(譯音,38歲)原面對兩項控狀:(一)於2013年11月15日下午3時在北路3哩半興利新村一家汽車零件店後販運124.04克冰毒。(二)於同日下午3時45分,在森森廉價屋第6橋一間屋內販運215.6克冰毒,兩控狀均觸犯可被判絞刑 的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經過審訊後,山打根高庭法官阿沙哈里於2014年7月10日宣判被告首控狀下罪名成立,須強制性絞刑至死;而第二控狀下,被告表罪不成立,無須答辯而無罪釋放。針對第2控狀的裁決,控方不服而上訴,唯今日表明撤回上訴,上訴庭維持“表罪不成立無罪釋放”判決。
■證據疑點重重
在第一控狀下,被告由律師尼申 安崗代為上訴,列舉證人供證證據、案情疑點以及證據法令下的案例等,力陳在證據疑點重重而不足情況下,高庭宣判被告販毒罪名成立是錯誤的。來自布城副檢察司則認為高庭判決無誤,被告上訴應駁回。上訴庭三司拿督黃達華、拿督哈密蘇丹及拿督卡瑪魯丁三司會審後,接納被告的上訴,推翻原有判決,改判被告在以上第一控狀下,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