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元首:當年 團結而頒布拒國家原則不配當公民
(吉隆坡1日讯)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今日表示,任何拒绝接受国家原则的人,不配被视为马来西亚公民。 陛下指出,国家原则于1970年8月31日颁布,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为恢复国家团结、加强多元社会和谐所共同立下的国家誓言与承诺。 “因此,我敦促各方秉持国家原则的每一条准则,并作为马来西亚人日常生活的指导框架。 “任何拒绝遵从国家原则的马来西亚人,我奉劝一句,这样的人不配被称为马来西亚公民。” 陛下今日是在国家王宫举行的官方诞辰授勋仪式上,发表上述谈话。 国家元首后拉惹查丽苏菲雅亦出席该项仪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