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轉帳繳關稅 須重新申請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關務署昨(16)日表示,使用約定銀行帳戶授權轉帳(簡稱約定授權轉帳)方式,繳納海關稅規費的繳款人,須在今年11月30日前重新辦理約定授權轉帳申請,未在期限內完成申請者,之後將無法繼續以約定授權轉帳方式繳納。關務署說明,國發會「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線上繳費服務即將終止運作,改由海關關港貿單一窗口的稅規費繳納系統承接。關務署官員表示,約定授權轉帳調整作業將在12月1日正式上線,使用約定授權轉帳,線上繳納大額海關稅規費(每筆及每日逾10萬元、每月累計逾20萬元)需求的繳款人,要儘速以憑證登入「約定帳戶授權轉帳申請作業」申辦,並將申請表單以掛號郵寄至台灣銀行延平分行,待銀行核印作業完成後,海關將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