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ne Thing:就這一件事
文╱楊應超
記得1991年在美國費城看了部電影《城市鄉巴佬》(City Slickers),印象深刻,一直記到現在。主角比利.克里斯多(Billy Crystal)問一位老牛仔人生的祕密為何(老牛仔演員傑克.派連斯(Jack Palance)因此奪下奧斯卡最佳男配角,頒獎上台時更單手做伏地挺身)。老牛仔用食指比了個「一」來回覆,說你只要找到對你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而這一件事情只有你知道,也只有你才能決定,就會帶給你不管是成功,還是快樂人生的祕密。我在投資銀行工作時常把這句話記在心裡,因為事情很多,若每天處理千封電郵、接十多通來電(每通得花幾十分鐘),即使每週上班7天,每天24小時工作,也做不完,所以只能先做重要的事。
美國知名企業家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某天遇到一位效率顧問,問:「若能給我一個好建議,我會付你這個建議價值的錢。」顧問說:「建議你每天早上把今天想做的10件事寫下來,然後按重要排序,從第一件開始做。萬一沒時間全部做完,至少你已做了最重要的事。」後來卡內基試行一星期,就決定寄出1萬美元支票,這發生在1890年,所以今日可能價值幾十萬美元,卡內基認為此建議價值連城,你現在也能獲得同樣價值的建議。
須與先後次序併用的概念,就是重要和急迫的不同,會有四種可能。第一種情況既重要又急迫,火警發生馬上通知消防局,這是不用想也會做的事。第二種情況既不重要、也不急迫,如看電視,不是不好,但應減少,因對長期目標沒多大益處。
接下來兩種情況是分辨成功者和失敗者的關鍵所在。第三種情況不重要、但卻急迫,如電話響起馬上接,或每5分鐘就馬上查看回覆電郵或LINE,這些大部分是急迫,但也許沒那麼重要的事,晚點處理也無妨。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有急事就發手機簡訊給我,因為他們都知道我很少接電話。
找出對你最重要的一件事,做下去就對了
最重要的其實是第四種情況,也就是重要、但不急迫的事。第三情況的人看似很忙,但都是瞎忙。然而,第四情況通常是決定成功或失敗的關鍵。例如,健康很重要,甚至是最重要,但看似沒那麼急迫,很多人年輕時暴飲暴食,又缺乏運動,很多慢性病如癌症、高血壓等就找上身,都是因疏忽了第四情況,或覺得不急,以後再說。但若心臟病發或中風了,可能就沒有以後了。需要長期訓練的事,像學英文或讀勵志書,短期也不急迫,但很重要,能找到好工作,薪水翻倍。你不妨仔細想想,應該也可以想出自己在第四情況該做而沒做的事情。
做事先後次序非常重要,因為時間和精力有限。若覺得很多想做事情都很重要,你就應該回到老牛仔那個比一的食指,找到對你最重要的那一件事,讓你集中精力去做,像放大鏡把日光聚焦也可以把白紙燒起來,帶你到達最後最重要的目標。(作者為知名外資分析師,現為異康集團暨青興資本首席資深顧問,柯克蘭資本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