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中國疫情未消 能否申請延期居留
讀者問:
現在新型冠狀病毒在中國蔓延,我現在人在美國,是觀光探親簽證來的,快要到期了,但我不想現在回去,想再待一段時間。請問,我可以申請延期嗎?
答:
持B1/B2簽證來美,一般在機場,移民官員會給六個月有效停留期,如果想要延期,可以在美國遞交I-539表格,要求延期,最多可以延期六個月。要在原來的准許停留到期之前遞交I-539表格才行。
B1是商務考察,B2是觀光探親,因此,在要求延期時,根據你簽證的種類,要提交證據你為何需要延期,並且延期的理由必須和你簽證類別一致才行。另外也要提交財力證明,證明你在美國停留期間有足夠財力支持自己的生活。同時,也要提交證明,證明你在到期時會如期回國,沒有移民企圖。只要在自己原先的准許停留期到期之前遞交I-539延期申請,就可以在美國停留等待審核。因為I-539審理時間目前為五到七個月,因此建議如果一直沒收到審核結果,在原先到期日的六個月之內要離境,以免停留超過六個月。如果收到的是拒簽的通知,有可能讓自己在美國成為逾期居留超過180天,而造成離境後下次三年不能入境美國。另外,即使收到批准通知,一般最多可以延六個月,算法是從原先到期日算起六個月,因此也是要有
心理準備,最多在遞交延期申請後只能在美多停留六個月。對於國家發生天災、人禍或戰爭者,國土安全部可以基於人道立場給正在美國的那個國家的人民暫時的保護(Temporary Protection Status ),簡稱TPS。有了TPS,可以暫時停留在美國,不用回到自己的國家,也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以目前中國的情形,適合國土安全部發布TPS給在美國的中國人民,可是目前國土安全部並沒有發布,因此還不能申請。
讀者問:
我偷渡來到美國,後來和公民先生結婚,申請I-130、I-601A都獲准了,可是我在偷渡來美國之前曾經申請過商務考察簽證,而且被拒簽了,因為領事館發現邀請函是假的。請問,我可以在回廣州領事館問話之前先申請I-601欺騙豁免嗎?
答:
如果曾經有過欺騙造假的紀錄,一般不建議申請I-601A回國面簽,因為I-601A豁免只豁免曾在美國逾期居留180天或一年,而離境後3年或10年不能回美國的限制。I-601A不能豁免因其他理由而不能拿綠卡的情形,如有欺騙造假紀錄、犯罪紀錄或幫人偷渡的紀錄等。這些必須要在回到廣州領事館面簽後,領事館說你因為有這些紀錄而拒簽綠卡時,才能經由遞交I-601申請而豁免,這時人已在中國。
若I-601不能被批准,你就無法拿到移民郵包回美國,即使I-601能
獲批准,你也已經花了一年多左右在中國等待審核。除非你能證明當初遞交假的邀請函你不知情或沒有造假,否則以你的情形,要有回去後要等待一段時間等I-601審核,甚至要有I-601不能批准而無法回美的心理準備。
讀者問:
請問現在新的公共負擔,是否完全不能拿政府福利?我是公民,申請我太太,她最近懷孕了,不知道她可不可以申請Medicaid?
答:
新的公共負擔從2月24日起生效,如果你的移民申請是在2月24日之前遞交的,仍舊屬於舊的公共負擔法律,如果是2月24日或之後遞交的,則屬新法。新法規定,如果在過去三年拿過一年特定的政府福利,如Medicaid、糧食券、政府樓等,則屬於公共負擔。但懷孕的婦女,在懷孕期及懷孕終止的60天之內所拿的Medicaid不算在內。所以,你太太懷孕了,拿Medicaid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新法的審核是看受益人的整體情況來決定受益人是否會成為公共負擔,並不是說只要不拿福利就沒問題。例如,如果受益人有合法工作許可證,卻沒有工作及報稅,或受益人有慢性疾病,將來可能需要許多醫療資源,這些都是負面因素。另外,受益人是否會說英文,是否有找得到工作的可能性,受益人及家人的資產、負債多少、受益人的信用評分等都有影響。如果受益人的家庭報稅在貧窮線的250%以上,則屬於正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