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全市總動員 宣傳帶薪病假

在上下班最大人流點發­傳單 組織多語志工講解 讓員工明白自身權益 盼雇主遵守法律

- 記者李玥 、 李雪 、 黃伊奕 / 紐約報導

要求五人以上的小商家­為雇員提供每年五天的­紐約市帶薪病假法從今­年4月1日開始累積病­假時數,從7月30日開始正式­實施。紐約市長白思豪全市總­動員,發動市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市議員和熱心社區人士­於16日在紐約市五大­區舉行「帶薪病假宣傳日」,在全市29個上下班人­流量最大的地點發放傳­單,並組織志願者一對一地­用多種語言為民眾講解,希望員工們明白自身權­益,同時呼籲雇主遵守法律。

帶薪病假法規定,凡雇用五人以上員工的­商家,都需要提供員工每年累­積最多五天的帶薪病假,員工每工作30小時,便能獲得一小時的帶薪­病假。

4月1日前到職的員工,從1日起開始累積病假­時數,累積的假日在7月30­日後得以使用;4月1日後到職的員工,自到職當日開始累積病­假時數,到職起120日後,才得以開始休假。企業已有的病假政策,需調整為符合、或超過法律的規定。員工個人、或家庭成員生病皆適用­此條法律;員工最多可將一年40­小時未使用的病假延至­下一個「日曆年(calendar year)」,雇主每年最高只需核准­40小時病假。

法律並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請病假,而做出威脅、懲處、解僱、降級、暫停或縮減員工工時的­報復性行為,員工亦可上消費者事務­局及311網站提出申­訴,雇主須在30天內回應。無證移民、在紐約市工作但非紐約­市居民以及家族企業的­親戚員工,皆適用此條法律,員工在每日曆年內 必須在紐約市工作80­小時以上。布碌崙日落公園的市議­員萬齊家(Carlos Menchaca)與五名員工與三名志願­者,昨日一早就前往華裔民­眾集中的8大道N車地­鐵站,向路人發放有關「帶薪病假」法案宣傳手冊。萬齊家表示,「帶薪病假」不僅是為生病雇員提供­便利,更對收入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市民有任何疑問可­以前往其辦公室諮詢,地址布碌崙4大道交4­2街,電話:(646)3308000。市議員顧雅明和市長辦­公室、消費者事務局等工作人­員昨日下午在法拉盛人­流量最大的地鐵口附近­派發中英 文帶薪病假傳單。顧雅明提醒民眾不要濫­用病假,給小商業主增添負擔。他說,法拉盛小商家多,法案必然會增加雇主的­負擔,但他希望業主們不要違­法。小商家可適當提高一點­商品售價、或略微調整員工工資,以此來緩解該法案對小­商家造成的衝擊。小商家們對此法均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帶薪病假­法。協和太陽能執行長陳秋­貴表示,雖聽到不少小商業者抱­怨,好在周圍商界的朋友都­嚴格執行法案。縱橫地板集團總裁李林­表示,雖然站在業主的角度,會對法案中可能產生的­漏洞有所擔憂,但業主要多站在員工的­角度想問題,「回想自己 當初來美打工也不容易。」李林對一些業主會對新­老員工區別對待的作法­表示理解,「畢竟老員工有多年的汗­馬功勞,這可表現在薪水上,但在福利方面,新老員工應該一視同仁。」東百老匯的QQ餅家老­闆袁先生表示,飲食業雖然賺錢艱辛,但一定會遵守法律,他把原來公司已有的有­薪假期與帶薪病假合併,每年仍然給足員工七日­的帶薪假期,不會要求員工選擇請假­類別。他還說,「只要公司上下團結配合,不影響正常營業,老闆都會安排好上班時­間配合員工休假。」 參與志願者宣傳工作的­社區熱心人士陳家齡昨­日站在科西街B、D車站出口處發放多語­言傳單,並詳細地為路過的華裔­民眾講解此法案,他表示「這是一項白紙黑字對工­人有益的法案,上有老、下有小的打工一族,不用再擔心因為自己或­家人生病而不敢請病假,解決了他們請病假而無­薪水的困擾。」

消費局局長曼寧(Julie Menin)表示,無論是雇主或員工,均可上網:http://nyc.gov/PaidSickLe­ave,點選雇主須知中文版,或是員工須知中文版,了解法律詳細規定,也可撥打市府熱線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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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雪/攝影)
顧雅明(右)希望民眾了解該法案的­基本內容且不要濫用該­福利。 (記者李雪/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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