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總動員 宣傳帶薪病假
在上下班最大人流點發傳單 組織多語志工講解 讓員工明白自身權益 盼雇主遵守法律
要求五人以上的小商家為雇員提供每年五天的紐約市帶薪病假法從今年4月1日開始累積病假時數,從7月30日開始正式實施。紐約市長白思豪全市總動員,發動市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市議員和熱心社區人士於16日在紐約市五大區舉行「帶薪病假宣傳日」,在全市29個上下班人流量最大的地點發放傳單,並組織志願者一對一地用多種語言為民眾講解,希望員工們明白自身權益,同時呼籲雇主遵守法律。
帶薪病假法規定,凡雇用五人以上員工的商家,都需要提供員工每年累積最多五天的帶薪病假,員工每工作30小時,便能獲得一小時的帶薪病假。
4月1日前到職的員工,從1日起開始累積病假時數,累積的假日在7月30日後得以使用;4月1日後到職的員工,自到職當日開始累積病假時數,到職起120日後,才得以開始休假。企業已有的病假政策,需調整為符合、或超過法律的規定。員工個人、或家庭成員生病皆適用此條法律;員工最多可將一年40小時未使用的病假延至下一個「日曆年(calendar year)」,雇主每年最高只需核准40小時病假。
法律並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請病假,而做出威脅、懲處、解僱、降級、暫停或縮減員工工時的報復性行為,員工亦可上消費者事務局及311網站提出申訴,雇主須在30天內回應。無證移民、在紐約市工作但非紐約市居民以及家族企業的親戚員工,皆適用此條法律,員工在每日曆年內 必須在紐約市工作80小時以上。布碌崙日落公園的市議員萬齊家(Carlos Menchaca)與五名員工與三名志願者,昨日一早就前往華裔民眾集中的8大道N車地鐵站,向路人發放有關「帶薪病假」法案宣傳手冊。萬齊家表示,「帶薪病假」不僅是為生病雇員提供便利,更對收入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市民有任何疑問可以前往其辦公室諮詢,地址布碌崙4大道交42街,電話:(646)3308000。市議員顧雅明和市長辦公室、消費者事務局等工作人員昨日下午在法拉盛人流量最大的地鐵口附近派發中英 文帶薪病假傳單。顧雅明提醒民眾不要濫用病假,給小商業主增添負擔。他說,法拉盛小商家多,法案必然會增加雇主的負擔,但他希望業主們不要違法。小商家可適當提高一點商品售價、或略微調整員工工資,以此來緩解該法案對小商家造成的衝擊。小商家們對此法均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帶薪病假法。協和太陽能執行長陳秋貴表示,雖聽到不少小商業者抱怨,好在周圍商界的朋友都嚴格執行法案。縱橫地板集團總裁李林表示,雖然站在業主的角度,會對法案中可能產生的漏洞有所擔憂,但業主要多站在員工的角度想問題,「回想自己 當初來美打工也不容易。」李林對一些業主會對新老員工區別對待的作法表示理解,「畢竟老員工有多年的汗馬功勞,這可表現在薪水上,但在福利方面,新老員工應該一視同仁。」東百老匯的QQ餅家老闆袁先生表示,飲食業雖然賺錢艱辛,但一定會遵守法律,他把原來公司已有的有薪假期與帶薪病假合併,每年仍然給足員工七日的帶薪假期,不會要求員工選擇請假類別。他還說,「只要公司上下團結配合,不影響正常營業,老闆都會安排好上班時間配合員工休假。」 參與志願者宣傳工作的社區熱心人士陳家齡昨日站在科西街B、D車站出口處發放多語言傳單,並詳細地為路過的華裔民眾講解此法案,他表示「這是一項白紙黑字對工人有益的法案,上有老、下有小的打工一族,不用再擔心因為自己或家人生病而不敢請病假,解決了他們請病假而無薪水的困擾。」
消費局局長曼寧(Julie Menin)表示,無論是雇主或員工,均可上網:http://nyc.gov/PaidSickLeave,點選雇主須知中文版,或是員工須知中文版,了解法律詳細規定,也可撥打市府熱線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