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學費太貴 家長不願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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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大學費用越­來越高和學貸負擔的增­加,最新報告顯示,有越來越多家長不願給­孩子的大學教育埋單,家長們似乎也越來越傾­向讓孩子自己來承擔主­要教育開銷。對於這一趨勢,各個州的法律也顯示出­不同傾向,有的傾向於保護青少年­受大學教育的權益,有的則更傾斜於家長們­個人的經濟利益。

根據www.businesswi­re.com,Discover學生­貸款(Discover Student Loans)針對全美1000位有­16至18歲子女的家­長年度民調顯示,有77%的家長表示他們有計畫­幫助孩子支付大學費 用,低於2013年的81%,還有16%的家長表示他們不打算­為子女支付大學費用。不僅如此,認為子女應該承擔主要­或全部大學教育開銷的­家長比率,也在過去三年持續增長,有三分之二的家長們認­為子女應該承擔主要開­銷,高於2012年的27%;還有15%的家長認為子女應該自­己承擔所有開銷,高於2012年的12%。在是否資助孩子償還學­貸的問題上,只有52%的家長們表示他們可能­會幫助,其中包括24%的家長們表示他們非常­有可能會,還有28%的家長們表示有一些可­能會,而該比率在2013年­總共有58%的家長們表示可能會資­助子女。總體來看,有52%的家長表示他們會考慮­讓子女來貸款唸書。該民調指出,對於那些想幫助子女負­擔教育費用的家長中,每四個家庭就有三個擔­憂錢不夠,只有四分之一的家庭表­示他們沒有那麼擔憂或­是完全不操心錢夠不夠。該民調還顯示,雖然家長們在為孩子大­學教育掏腰包這件事上­顯得有些猶豫,但整體來看,還是有96%的家長們認可大學教育­的價值,有48%的家長表示他們不會因­為學費而影響孩子入讀­大學的選擇;但是教育費用和學貸壓­力讓85%的家長們非常或有些擔­憂孩子畢業後,將無法負擔買房、買車或是其他大額消費。在孩子選擇就讀專業的­問題上,家長們也呈現出不同的­態度,有53%的家長表示他們不會因­為孩子所讀專業而影響­他們是否資助的決定,還有33%的家長表示他們會因為­孩子的專業而對資助有­所限制。越來越多父母不情願為­孩子大學教育埋單的狀­況也反映在現實生活中­和各州的立法上。去年18歲的新澤西州­少女瑞秋‧坎寧(Rachel Canning)把父母告上法庭,指責父母不支付其私立­高中學費的新聞曾一時­登上各大媒體的頭條。路透的報導指 出,雖然目前大多數州都沒­有立法要求父母為子女­支付大學教育,但是一般都會按照離婚­協定來執行父母承擔子­女高等教育的義務。對於父母到底該不該為­子女埋單這件事,不同州法律也顯示出各­異、甚至是對立的傾向。根據報導,新州高等法院早在19­82年就曾規定大學教­育可以被認定為必要,之後也有案件和法律規­定離婚後有經濟實力的­家長,可以被要求來支付子女­大學費用,但是坎寧的案件之所以­引起許多爭議,是因為目前法律並沒有­說明沒有離婚的完整家­庭是否有承擔子女大學­費用的義務。與此同時,一些州的立法則和新州­截然相反,像是加州和新罕布夏州(New Hampshire)等州都有法律規定來限­制離婚父母支付子女教­育費用的義務。

根據非營利機構www.finaid.org,聯邦政府和學校一般都­會首先認為學生的家庭­要承擔學雜費用,只有在學生家庭無法負­擔的情況下才會提供資­助。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有監護權的家­長來填寫聯邦政府學生­財務援助申請表(FAFSA),如果監護方家長再婚,那麼繼父或繼母的財務­狀況也要上報。事實上很多時候,離婚後沒有監護權的家­長一方財務狀況也都會­被參考。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也曾在2010年的報­導指出,雖然許多州的法律都認­為18歲就已經成年,但是從財務資助角度來­看,很多學生到24歲才算­經濟獨立。如果父母拒絕支付子女­大學費用,24歲以上的子女可以­考慮以獨立的身分來申­請財務資助,但麻煩的是以獨立身分­申請的學生需要提供許­多證明,例如警方和醫療報告,證明自己被父母虐待或­是父母已故、或是進監獄、在戒治中心接受治療,以及老師和同學的證明­信等。 (孟芳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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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3%的家長表示他們會因為­孩子的專業而對資助有­所限制。 (Getty Images)
 ??  ?? 民調顯示,每四個家庭就有三個擔­憂負擔不起兒女的大學­教育費用。 (Getty Images)
民調顯示,每四個家庭就有三個擔­憂負擔不起兒女的大學­教育費用。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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