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一年
7月好多特別日子,過了「七七」,迎來「七八」,這也是一個特別日子,因為這天中國的新問責制,實施一整年。中央紀委網站為此特別說,「條例」施行以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正在成為常態。中央制定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去年7月8日正式開始實施。這條例被稱為「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其關鍵內容是首度明確,各級黨組織都在問責範圍之內,對於失職失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應當予以改組;同時強調,問責對象的重點是「關鍵少數」,即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於是就會產生一個好奇心,問責一年,有多少「關鍵少數」被問責,以及有沒有黨的組織被問責改組。目前沒有黨組織被問責改組的資料,而「條例」問責一年,「中管幹部」即局級以上由中央組織部管理的幹部,被問責五人。有趣的是,其中四人是國家民政部的,包括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前組長曲淑輝、前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前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前民政部中國老齡協會會長陳傳書。除「中管幹部」,「部管幹部」和「省管幹部」被問責的就更多了。被舉出的例子有,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組織問責所屬企業問責534人,天津市問責處理幹部184人。目前已知案例,被問責者受追責處理包括「留黨察看」、降級為非領導職務、「黨內嚴重警告」等。最新一個被問責「中管幹部」,是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他因「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被撤銷黨內職務,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18大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