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槍權擬擴大「一州許可 全美通行」警追蹤民眾手機 最高法院將設限
眾院司法委員會即將表決由共和黨籍眾議員提出的法案,旨在擴大擁槍者的權利,允許民眾只要取得某一州所核發的「隱密攜槍許可證」(concealed-carry permit),就能在全美各地一概適用。這是拉斯維加斯演唱會、德州教堂先後爆發大規模槍擊屠殺案以來,國會部門第一次針對槍枝問題草案進行表決,備受各界矚目。支持這項草案的共和黨籍國會議員指出,這項具有互惠精神的法案,將讓擁槍民眾在各州之前可以順利通行,不必擔心各州之間州法差異而導致觸法,或者惹來民事官司。不過,民主黨籍國會議員則表示,這項法案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因為完全忽略對於槍枝管制趨於嚴謹的州政府應有權限,強迫這些州必須屈就。
民主黨籍馬里蘭州眾議員拉斯金(Jamie Raskin)表示,共和黨這套草案「把所有人的標準都降到全國最低」。他也說:「這就是全國槍枝協會長久以來想要追求的目標,但這不該是國會所該追求的目標。」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眾議員盧瑟福德( John Rutherford)則稱,這項草案有助於增進公共安全,因為它讓更多守法公民得以攜帶槍枝,不管他們住在何地或者要到何處旅行。盧瑟福德說:「我並不認為,屬於我的自衛權利,一旦到了州界,就要因此終結。」他表示:「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並不會在佛州州界消失。」
美國最高法院29日表示,將加強執法單位追蹤美國民眾行動手機資料設限,法官在聆聽80分鐘有關隱私與科技交互辯論後,做出這項重要決定。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指出,警察為收集手機資料不合理搜尋已成為調查犯罪的重要工具,然而法院四位自由派法官認為必須擴大對此的憲法保護,限制警方追蹤民眾行動手機的權限。在此之前曾發生過一項案例,檢調人員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收集在密西根州及俄亥俄州搶劫多家Radio Shack及T-Mobile店的嫌犯卡本特(Timothy Carpenter)手機內127天通話訊息。卡本特因搶案面臨了116年有期徒刑。羅伯茲指出,整案的關鍵問題在於政府是否有權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可獲得個人資訊。調查人員必須在持有法院命令下,或有堅強犯罪證據並有搜索令,才可取得通訊紀錄。這個論點的背後,是因為有些法官認為, 新通訊科技不但能追蹤個人行動,還包括知曉購買、註冊、網路搜尋與各方面美國人生活行為。
另一方面,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和甘迺迪(Anthony Kennedy)似乎最能接受行政單位觀點,認為當政府通過通訊供應商及其他提供消費者交易公司,獲取相關資料時,隱私權無法凌駕在其之上。
司法部律師迪貝恩(Michael Dreeben)說,科技是新的,但在法院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規章不是,仍應依法行事。根據1979年最高法院判例,電話紀錄內容不同於電話通話,通話資料蒐集必須有搜索令。
根據最高法院說明,發生於2010、2011年在Radio Shack、T-Mobile店的搶案中,卡本特組織了大部分案件,他和同夥持槍入店搶劫,店內顧客以及員工被趕到後面,劫匪歹徒用袋子裝滿了新智能手機,之後將手機售出。警察在搶匪同夥招供後,取得手機塔搜索令,可搜索追蹤查證卡本特手機電話,紀錄內容有助於提供歹徒所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