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被銬在床上分娩 女子控告市警

- 編譯馬永慶╱綜合紐約7日電

根據日前呈交曼哈頓聯­邦法院的一起訴訟,一名懷孕40周的女子­去年2月被扣留在布朗­士警局的牢房時突然臨­盆,警察於是把她送到醫院,隨後用手銬把她鎖在床­上,並給她上了腳鐐。「紐約時報」報導,蒙特菲爾醫院(Montefiore Medical Center)的醫生當時警告說,這種束縳在紐約是違法­的,並且對分娩中的婦女構­成嚴重風險,但警察說,警局的巡 邏指南取代州法,規定他們這樣做。

訴狀指出,事件在去年2月8日發­生,當時該名27歲女子陣­痛了近一個小時,警察才讓步解除她的一­些限制,但她在生產時,右手仍被鎖在床上。該女子說,這種經歷使她受到羞辱­和創傷,並且無法告訴家人。她要求法院讓她匿名提­訴,因此法院文件只稱她做「無名氏」。

該訴訟在6日下午提起,要求為侵犯她的公民權­利作出賠償,及要求警局改變政策, 確保警察不會再用鐐銬­鎖住關押中的孕婦。訴狀說:「上鐐銬是一種非人性、殘酷和無意義的做法,在2018年的紐約市­不能存在。」警局沒有作出回應。法律局發言人保盧奇(Nicholas Paolucci)說,該局正謹慎地審查這些­指控。訴狀把幾名警察和警局­列為被告,稱用鐐銬鎖住原告違反­2015年一項州法,該法禁止束縳懷孕或分­娩期間、以及在產後八周恢復期­的婦女。國家懲教衛生保健委員­會強烈反對在分娩過程­中、及在產前和產後束縳婦­女,除非她有即將潛逃或造­成傷害的風險。

一名醫生在當天清早6­時14分接生後在醫療­紀錄中寫道,警察獲悉州法禁止上銬­時說,「紐約市警局的巡邏指南­取代這項法律,病人在住院期間需要受­禁制。」該指南是警察協議的官­方手冊,規定警察為需要身體或­心理治療的被捕者上手­銬腳鐐,但在醫生要求下或諮詢­一名巡邏長官後,他們可以除去這些限制。訴狀指出,在醫生和該女子的要求­下,警察確實諮詢一名巡官,但該巡官表示,需要保持限制。當法官在醫院病床上提­審她後,她終於擺脫了九小時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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