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橡槍擊案殉職警被同袍誤殺
案發11月 13死18傷 第一位到場警員遭嫌犯連開五槍 但非致命 槍手自轟亡
記者張越/洛杉磯報導
當晚發生槍擊後,范杜拉縣警局警察Helus第一個趕到現場,他被槍手Long連開五槍。槍手使用的是一把0.45毫米口徑的Glock品牌手槍,並且還攜帶了一個鐳射瞄準儀。但范杜拉縣驗屍官辦公室表示,槍手向Helus連開的五槍並不致命。
驗屍官辦公室說,Helus所中的第六槍擊中了他的胸口,成為致命的一擊。而這一槍並不是槍手發射的,而是來自於隨後趕到的一名CHP警察的手槍。
根據當時的報導,這位CHP警察並沒有接到趕往槍擊案現場的指令,只是他從電台頻率中聽到發生了槍擊案,正好就在附近巡邏的他立刻趕往現場。沒想到好心辦壞事,誤殺了自己的同袍。
范杜拉縣警局局長Bill Ayub表示,驗屍結 果令所有人都非常難以接受和理解。
此案發生於11月7日晚大約11時25分。槍手Long攜帶煙霧彈和兩把手槍,走進位於千橡市的Borderline Bar and Grill餐廳,先施放煙霧彈,然後向驚恐的人群開槍。警察Helus和這位CHP警察是第一批趕到現場的執法人員。
Long顯然已經做好了應對警察的準備,並且找好了一個具有策略性的位置,等待警察到來。當Helus和CHP警察趕到時,Long開始伏擊警察。雙方發生交交火,Helus身中數槍身亡。
Long最後被發現頭部僅中一槍身亡。驗屍官表示,這一槍來自於他自己,他屬於自殺。這意味著,警察在交火中,一槍都沒有擊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