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餅店
A類:2分鐘回應 B類:10分鐘
記者李秀蘭/舊金山報導
不管是A或B優先,警員都不應該於四小時後到場處理。一個月前(元月19日)英格賽區「大王西餅店」老闆被兩名非裔青少年暴力搶走數千元現金及被打傷,包括手指折斷及手臂血管爆裂,老闆自己撥打911報警,但警員於四小時後才到場處理。市府緊急管理局上周公布部份內部文件,顯示當時接聽電話的911控制中心調度員將老闆的報案電話列為B(第二優先)。關注該劫案的訪谷社區領袖陳美玲獲悉調度員將該案列為第二優先(B)後公開表示並不同意,她認為該案應是A優先。本報訪問多名現職及退休的舊金山警局警員,他們一致支持陳美玲的意見,同意大王糕餅店劫案應該列為A優先,建議911控制中心重新審查其分類標準。基於緊急管理局、警局及市議會仍然針對警員延遲四小時到大王糕餅店處理的事件進 行調查,受訪的現職及退休警員不願公開姓名。他們一致說,根據服務警局數十年的訓練及工作守則指引,幾乎所有暴力犯罪都被列為A優先案件處理,警員接到報案紀錄應該立即趕往現場。警局的內部緊急處理工作守則指出,如果報案電話被列為A優先,警員在接到訊息後應該兩分鐘內就作出回應要趕到現場。被列為B優先的案件,如果警員10分鐘內沒有回應,911控制中心調度員要提醒警局必須派員處理。警員指出,暴力罪案中包括槍擊案、搶劫案和嚴重傷人案,警員要立即趕往現場。大王糕餅店劫案發生時有兩名歹徒,且糕餅店內有許多顧客,老闆受傷,可見人身安全及生命構成威脅,當場環境需要警員即時到場。大王糕餅店老闆報案是用中文,受訪警員解釋,如果調度員無法透過翻譯員了解當場的確實情況,調度員更應該即時派員到場了解真實情況,避免有危難事件發生。受訪警員以家暴案件為例說明,不少家暴事件最後演成命案,是因為受害人身處的環境,使他們報案時不能詳細道出情況。警員要及早趕往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