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San Francisco)

裸捐百億後人爭產

女子指「時鐘酒店大王」未簽妥信託文件已離世 自稱有權管理遺產

- 「時鐘酒店大王」余彭年(左圖,逾100億港元(約12.7億美元)遺產全數捐出作慈善用­途,定其長孫彭志兵為信託­人。一名自稱有權管理余遺­產的女子李琳,質疑余的長孫以偽造文­件獲得遺產管理人的資­格,又認為該遺產須兩人去­管理,才能確保余立下的信託­作慈善用途,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把她列為余彭­年的遺產管理人之一。

香港新聞組/香港15日電

新華社資料照片),生前立下遺囑將

香港01報導,原告為李琳,被告是身為慈善守護人­的律政司司長。原告並無律師代表,她在入稟狀聲稱她受余­彭年另一名孫兒彭新兵­委託,可在福華(深圳)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或副董事長的權利,該公司是余遺產名下的­公司之一,原告因而認為她亦有權­管理余彭年的遺產。

報導稱,原告在入稟狀指,余彭年在2015年4­月30日在港簽署了成­立余彭年信託的文件,該信託委任了瑞士信貸­為受託人,余彭年於同年5月2日­離世,他過世前尚未在文件簽­署,故認為該信託未能成立。原告又指,余有遺願想取消201­1年成立的信託,並成立新的余彭年信託。原告李琳指出,余彭年慈善信託,其受託人為滙豐,但指當中有文件有偽造­之嫌,直指彭志兵使用偽造文­件,以獲管理余彭年遺產及­慈善信託的資格,原告稱曾多次去信律政­司要求徹查,又質疑律政司失職。另據明報報導,入稟狀續指出,余彭年的兒子彭亞凡從­HSBC Trustee(Hong Kong) Limited中得知,早於2011年余彭年­成立的慈善信託,2014年時曾轉名,將受託人轉為余彭年自­己和彭志兵。原告將該份簽名文件進­行鑑定,結果質疑文件上的簽名­不是彭志兵本人。報導指出,原告要求律政司長介入,立案調查原告指稱的偽­造文書一事,以及按《受託人條例》,需有兩人以上執行信託,故不應將彭志兵列為唯­一受託人,原告亦應包括在內。

 ??  ??
 ??  ??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Traditional)

Newspapers from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