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終生監禁 紀欣然案1被告上訴失敗
2018年 12月1日在洛杉磯史泰博中心(Staples Center)舉辦了一場世界重量級拳王錦標賽(World Boxing Council champion),由衛冕世界拳擊理事會
¨美國拳擊記者協會2018年攝影比賽首獎圖片,美國拳王威爾德(左)擊倒英國拳王弗瑞的經典畫面。(林雨翰攝影,楊白麗提供)南加大留學生紀欣然命案歷經四年多,月前最後一位參與其他三人作案的被告也被判刑,全案終於塵埃落定。然而其中被裁定一級謀殺等控罪成立,被判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被告賈西亞(Andrew Garcia),透過律師向法院上訴,稱審判過程中有錯誤。加州第二區上訴法院三名法官13日裁決駁回他的上訴。
賈西亞在2017年8月被判刑,他除了與另外三名被告被控在2014年襲擊紀欣然,導致其在晚上走回宿舍後傷重死亡,一級謀殺成立之外,還被裁定搶劫罪、試圖搶劫罪、持武器襲擊他人罪成立。他與其他罪犯在攻擊紀欣然之後,還在一個海濱城市的沙灘上試圖搶劫襲擊一對情侶。
賈西亞在犯案時剛滿18歲,另外兩名參與毆打的被告古耶利若(Alejandra Guerrero)和奧喬阿(Alberto Ochoa),在犯案時分別為16歲、17歲,均獲一級謀殺罪成立。當時開車的司機卡曼(Jonathan Del Carmen),被判二級謀殺罪成立,被判15年至終身監禁。代表紀欣然家屬的律師蔡玟慧,對賈西亞上訴表示不感到意外。她說,美國法律賦予了被告上訴的權利,在刑事案中,上訴也很常見。但像紀欣然這樣重大、廣受關注的刑事案件,在審判過程中步步都很仔細,被告以「審判過程中有錯誤」為理由上訴,很難成功。蔡玟慧回憶四年來紀欣然案件的審理過程,感慨頗深。她說,在過程中遇到法律改變,給案子審理帶來極大變數等很多困難,但都與法官、檢察官積極溝通,盡力確保每個步驟都萬無一失,因此審判過程和結果都是有保證的。蔡玟慧解釋該案經歷的法律變更時說,兩名案發時尚未成年的被告,在57號提案通過之前是在成人法庭審判,法律規定檢察官和未成年法庭法官,有權根據案件性質,決定是否將未成年被告移至成人法庭審理。但是57號提案通過後,取消檢察官這項權力,兩名未成年被告還因此一度移送至未成年法庭審判。但經過多方面協調,這兩名未成年被告仍在成年法庭審判。